广西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纳入补助范围
本报讯(记者 周仕敏 通讯员 于丹)近日,广西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每年9月份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进行申请。
据悉,此前广西非寄宿生受助范围只包括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政策原因并未得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据初步统计,资助政策完善后,2023年秋季学期将对全区约4万名城市低保等五类学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资助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广西教育厅已通过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系统与自治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之间联动,建立了系统对接、信息共享机制,强调学校要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一“屏”连两校 城乡携手行
下一篇:扩充政策岗位 拓展就业空间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家长教育] 妇产科专家告诉你:到底多大年龄,才算高龄产妇?不妨提前了解下 (2023-03-11) |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