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阅读合约
□海盐县秦山小学 陆秀敏
刘勰《文心雕龙》云:“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没有阅读,就没有个人心灵的成长、精神的发育。小学是培养学生阅读的最佳时期,然而,许多学生不爱阅读,教师对学生课外阅读不够重视。上学期,我新接了一个班,为了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提升学生的阅读品质,我和学生签订了一份学期“课外阅读合约”。
说是合约,其实就是一份阅读计划书。
学生是甲方(阅读方),教师是乙方(监读方)。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愿意在乙方监督下完成课外阅读任务,时间为一个学期。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以备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须履行以下条款:
①参加学校12本课外书目的阅读考核,争取达到“优秀”等第。
②每天保证从晨间、午休、睡前抽取半小时投入阅读,不能间断,若有特殊情况一定弥补。
③每天读5~10页,争取一个星期读完一本书。
④每周完成读书笔记2篇(形式可以是摘记、片段赏析、读后感)。
乙方须履行以下条款:
①监督甲方阅读全程,并给予相应指导,包括好书推荐、读书笔记点评。
②及时批改甲方阅读作业,并第一时间反馈。
③及时联系甲方父母以获得一手情况,行使监督职责。
④若甲方实现阅读目标,乙方要给予甲方学期课外阅读成绩“优”的评价,并给以相应的物质奖励(有一定金额限制),奖品由甲方任意挑选。
所谓合约,是建立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之后能约束执行人的行为。这看似成人之间的规则,使学生倍感新奇与重视。他们内心藏着对成长的热切期待,渴望像大人一样进行自我安排。
在与学生签订合约时,针对不同学生,对部分条款可作一些相应调整。如书目选择可灵活一些,除学校规定的书目外,甲方可以选读自己喜欢的书籍。每周完成的任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以保护阅读的积极性。
这样,在双方自愿协商的条件下,不同的学生都能得到“优”,这看似“不平等”,却恰恰体现了对不同学生的关怀——跳一跳,都能摘到桃子。要让不同个子(阅读层次)的学生,跳起来(经过努力)都能触碰到桃子的位置(阅读目标)。
经过一个学期的实施,我们班学生的阅读动力和成就感大增,在全校期末课外阅读成果展示活动中大大地表现了一把,在“遨游书海”“采花酿蜜”“名著风采”等几个项目中风采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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