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即将施行 中小学校该怎么“看”,怎么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0-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干亚莉

9月27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填补了浙江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对促进浙江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那么,《条例》涉及学校的部分有哪些又该如何解读呢?

笔者认为,《条例》明确了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地位。

《条例》对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的论述是这样的: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即家庭教育工作由学校来指导。

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是由学校的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决定的。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一门专业,这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家庭教育工作不能仅仅靠热情或个人经验(常常缺乏普适性),而需要相关知识(如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能力(如进行经验总结、质性研究、量化研究)。另外,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还具有组织优势,学校比较容易发动家长参加有关活动,如听讲座、参加亲子活动、参加调查等。

《条例》提出了对学校的总要求。

《条例》对学校提出了四个“应当”的要求。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师资培训内容;2.学校应当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3.学校应当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推进家校合作;4.学校应当关注残疾、单亲、情绪行为障碍、经历重大变故或遭受侵害,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其父母共同研究并指导开展家庭教育

《条例》还要求学校对孩子有特殊情况的家长提供帮助和援助。现在有情绪行为障碍(如感统失调、多动注意障碍、自闭症)、经历重大变故(如父母离婚)的孩子数量呈上升趋势。《条例》提出的这一点特别有现实意义,也更能体现“服务家长”的家庭教育新理念。

《条例》指出,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是学校应尽的义务。

《条例》指出,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1.未设立家长学校,或者家长学校未按照要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违反有关规定收取家庭教育指导费用;3.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职责的行为。

《条例》颁布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了;不仅要做好,而且要免费做。

如今,有了法律依据,有了总的要求,学校该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1.设立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负责人为站长,属中层干部。条件好的学校可设置专门的办公室和家长接待室。如果家庭教育指导站站长和心理指导站站长为同一人,心理辅导室可以用来作为家长接待室。

指导站要拟定岗位职责、工作计划,要把站长的工作计入工作量。

2.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规划), 每年有专门的经费。

3.建立家长学校,并挂牌。家长学校校长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条例》未对家长学校提具体要求,但学校可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要求开展工作。教育部文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4.建立家长委员会。要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进行家校沟通等)并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家长委员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要积极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

培养家庭教育指导队伍。

1.要着重培养班主任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班主任对学生最为了解,和家长接触也最多,要多为他们提供家庭教育的学习机会。2.要培养和引进有志于家庭教育工作、有一定研究和指导实践的教师。3.把家庭教育列入教师的校本培训,邀请家庭教育专家授课。4.组织校级家庭教育论文的评比。通过各种措施,提高教师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掌握家庭教育指导的方法,以正确的观念和方法影响家长,达到改变家长的目的。

关注家长的实际需求。

要树立“服务家长”的理念,重视家长的需求,从“我来告诉你”向“我来回答你”转变。传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大多是指导者向家长灌输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这种单一的形式对面临特殊问题的家长往往没有针对性。现在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离婚家庭增多,父母离婚对孩子的负面影响很大;发育障碍儿童明显增多。这让一些家长陷入困境而急需专业的帮助。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曾举办过“离婚父母亲子指导”“发育障碍儿童家校协同”“孩子受到校园欺凌父母怎么应对”等主题论坛,获得了较好反响。

我省学校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已经有37年,有比较长的历史和较扎实的工作基础。如1982年,象山石浦就创办了家长学校,“九五”期间杭州市开展了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的研究(获浙江省“九五”期间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等。相信,《条例》的颁布会让我省的家庭教育工作迎来百花争妍的春天!

(作者系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家庭教育科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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