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公布 我省和宁波市入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0-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蓓燕 通讯员 余晶晶)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浙江省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宁波市等3个计划单列市被纳入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范围。

入列试点单位后,我省和宁波市将承担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任务。同时也将获得试点支持政策,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动态奖励;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据介绍,我国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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