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为节点 行业为支点 企业为重点 产教融合改革有了新路径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0-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改革由“破冰期”迈入“深水期”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陈锋认为,提出“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明确“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以重点带动全局,标志着深化产教融合改革正由“破冰期”迈入“深水期”,成为引领新时代教育、人才、产业、经济变革的战略方向。

城市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政策落实的主节点。

“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校生人数10万人以上的有100家左右,全国500余家国家级开发区绝大多数也位于地级以上城市。

“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完全具备相应软硬件基础支撑。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将覆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个城市综合平衡,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自治区重点打造1~2个改革标杆城市。”该负责人说。

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那么,试点行业与企业怎么选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原则上每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选择3~5个行业开展试点;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

试点工作将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公共服务“补强提”工作有机结合。《实施方案》提出,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被选为试点的企业将享受哪些政策“红包”呢?

一方面,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激励政策。通过多种渠道,支持产教融合重大项目建设。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另一方面,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产能和新上技改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教育评价体系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

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

要实现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等全方位实质性深度融合,需要在物理空间上建立和优化一批平台载体支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一方面,试点城市要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另一方面,高校、地方政府、企业要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77.05亿元(约占职业教育投资的80%)支持743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今年,为了加强“卡脖子”技术领域人才培养,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部分高校启动试点建设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项目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和产业发展创新要素交叉渗透、相互融合,为“双一流”建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夯实学科条件和人才基础。

作者:陆娅楠

《人民日报》2019年10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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