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省教育厅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1-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曹可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之际,11月1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主持会议并讲话。厅理论中心组成员干武东、于永明、孙恒等交流了学习体会。

陈根芳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教育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的高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性,明确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要深刻认识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整体性,明确既要加强制度建设,也要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刻认识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其他各项改革的整体性,明确着力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和保障其他各领域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

陈根芳强调,全省教育系统要通过结合正在进行的主题教育,更加自觉地服从并服务于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教育改革、完善教育治理的行动指南和强大动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当前要重点抓好几项关键环节的工作。

一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用是否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评价教育改革发展成效高低的重要标准。要坚持教育公平,把是否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否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对照检视教育体制机制和教育政策措施。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高校二级学院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试点,不断加强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学校党的建设。

二是完善依法治教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教育法治的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切实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真正按教育规律办学、按人才成长规律育人。要进一步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努力用法治来推动行政方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健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的机制,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实现办学治校的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要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理念,进一步落实政府举办教育的法定职责、落实教师的法定地位、落实学校的法定权益、落实处置违规办学行为的法定程序和责任主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教育法治格局。

三是积极加强教育治理研究,努力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要通过深入研究,加快提升我省的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教育改革、教育决策、教育管理更加科学、高效。

陈根芳强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广大领导干部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学习适应“陌生领域”,主动克服解决“本领恐慌”,持续实践“强学习、强谋划、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执行力”的“三强四提高”要求,用更加专业的思维、专业的素养、专业的方法、专业的手段推进实施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以蓬勃有为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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