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浙江省教育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2-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由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减负方案》),印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现就《减负方案》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工作原则、重点举措等方面作一详细解读。

一、《减负方案》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主要基于以下4个方面的考虑:

1.贯彻落实中央精神。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等突出问题。2018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强调: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2018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发布。这些,都为系统治理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指明了方向。

2.落细落实国家减负三十条。经国务院同意,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减负三十条),印发各省级人民政府。减负三十条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四部分。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针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3.落实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要求。2019年3月召开的全省教育大会就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着力破解中小学生负担重的问题、着力解决公办和民办教育发展不协调问题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强调,教育评价是引导教育事业发展的指挥棒,这个指挥棒直接决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否落到实处。评价一个地方教育工作怎么样,主要看是否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评价一个学校办得怎么样,主要看立德树人的成效好不好;评价一个老师当得好不好,主要看是否把师德师风挺在前头,能不能教好书、育好人;评价一个学生优秀不优秀,主要看是否全面发展。这为系统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明晰了思路和举措,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民生问题。2018年7月,省政协民生协商论坛围绕“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协商议政,提出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科学的成才观、包容的就业观,推动科学减负;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精准减负;推进教育优质均衡,推动合理减负;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推动有效减负。2019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二、什么是中小学生学业负担?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主要是由学校带来的学习任务、成绩排名、心理负担和家长附加的如家教、校外补习等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给学生造成的压力。当学生面对压力时,如果体验是积极的,压力即为动力;如果体验是消极的,压力即为负担。

三、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是不是越轻越好?我们要减掉的是什么样的学业负担?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不是越轻越好。学生在学校学习就会有压力,适度合理的学业压力是学生开发智力、激发潜力、锻炼能力的必要条件,是必需的,我们也是鼓励的;但过重的学业负担则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制止。

中小学生减负要减的是过重的校内外学业负担。减负不是简单地缩短在校时间、减少作业量、降低课业难度,而是要把校内外不合规、不合理、不科学的过重学业负担减下来,同时,要把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教育等方面有欠缺、未达标的强化起来。(下转第2版)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