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教师减负是共赢之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2-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陆玄同

继中小学生减负之后,教师也要减负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解读,提出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要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作为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2019年教育系统的减负力度空前。不管是此前的中小学生减负,还是当下的教师减负,本质上是推动教育回归纯粹。“教书育人”,简单的四个字,如今却被各种沉重的、不合理的负担所桎梏。把时间还给教师,把宁静还给校园,这是遵循教育规律,也是教育的本源。

如果教师被折腾,没有时间好好研究教学,那学生就不会接受到好的教育。同样,教育负担就会转嫁给家长,从而使后者在更为广泛的焦虑环境里,又把负担传递给孩子。如此往复的恶性循环导致教师、学生、家长之间出现某种怨气,最终受害的还是学生。而给教师减负后,课堂上,他们就能与学生真正建立起良性互动,把教育负担转嫁给家长的现象也会逐步好转,让家长真正回归到“陪伴”“引导”的角色上去。

但话说回来,教师减负要落到实处并不容易。关键是要避免形式主义,尤其要明确减负不是减主业主责,而是加强教师本身的作用发挥。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正如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所言:“文件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

《意见》中明确,为教师减负,重点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抓教师减负的统筹规范,就是要从主要负担入手解决问题,坚持分类治理、标本兼治;开展专项清理,强化问题整改;加强源头管理、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

这方面,浙江、陕西等地推行的减负措施已然取得了成效。数据显示,浙江全省各地各类进校园活动平均每所学校从18.1项减少到4.8项,减少73.5%;而在陕西,对未经同意的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予认定学分,减少了30%的培训项目。

从减掉的负担就可以看出,当前教师背负的压力有多大。其实,对教师负担做“减法”就是为教育质量做“加法”,让教师、学生甚或家长都能够从原有的困局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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