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重点建设十一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1-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毛雪逸)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发布了《关于重点建设浙江大学等11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确定浙江大学等11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建设单位。

遴选的11所高校经各校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包括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对上述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予以重点扶持,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

入选高校将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针对学校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研究制订重点建设方案。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将给予入选高校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并对各高校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各高校也将配套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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