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七项新政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1-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武怡晗 通讯员 乐佳泉)日前,舟山市出台《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通过制定落户、住房、就业等七项新政,对高校学子来舟工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在鼓励个人方面,推行来舟落户“零门槛”,实现来舟山已就业2年免租和未就业3个月免租住房保障,对中小微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专科3000元、本科5000元、硕士及以上8000元就业补助,出台职称评聘、贷款担保和场租补贴等系列政策。

在鼓励企业方面,对企业接收高校生见习的,见习补贴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水平标准给予1∶1配套。在舟人力资源机构每帮助新引进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给予引才奖励500元。

在鼓励高校方面,舟山市政府每年公布在舟高校当年度毕业生在舟就业率,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高校,予以通报表彰。鼓励高校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对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校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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