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校校都有法律顾问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1-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张乐琼 通讯员 陈 怡)记者日前从慈溪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律师法治副校长)制度。

该市教育局主动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并采用中小学(幼儿园)法律顾问聘任“多校联聘,公益为主,适当补助”模式,将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同时,以书面合约确定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工作方式、权利义务等内容,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

据了解,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为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起草和审查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等内容。

目前,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均成立法律顾问团,全市学校法律顾问聘任率达100%,确保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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