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积极防控学校流感疫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1-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毛雪逸)近期,全国及我省流感疫情处于高发态势。1月22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做好当前学校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流感疫情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提出了4项具体要求。

根据省疾控部门最新通报,从2018年1月报告的流感样病例年龄分组来看,0~14岁年龄组儿童是重点人群,其流感样病例占总病例数的84.31%。随着全省气温进一步降低,室内空气更加不易流通,流感病毒更易扩散和传播,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密切接触程度高,容易形成聚集性疫情。

为此,省教育厅提出,一要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保障工作。近期要针对流感疫情特点,针对性开展人员培训和演练,加强疫情防控处置物资储备,在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减少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二要严格落实日常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晨检工作;严格落实病例管理,要求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后,方可复课;同时要加强通风和消毒。三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普及流感防治知识,努力增强师生防控意识和能力。四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增强聚集性疫情处置能力。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教育厅强调,凡发生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经查未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制的,依相关规定实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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