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执行“五个严格” 省教育厅发文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1-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毛雪逸)1月23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小学招生必须执行“五个严格”,并首次提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可以进行学习能力测评,应采用“现学现评”方式来考核学生学习能力。

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表示,近期我省出现了提前招生、跨区域抢夺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的现象,引起社会热议,发布《通知》是加强教育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需要。

《通知》按照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基本过程,明确了5个主要环节的政策要求,提出要严格中小学招生计划审核、严格按规定确定学校招生范围、严格把握招生方式、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招生工作监管,并重点对当前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针对中小学招生计划审核方面,《通知》强化了班额的控制,规定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针对确定学校招生范围,《通知》重申了红线要求,即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也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并强调中小学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针对严格招生工作监管,强调了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首次提出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可采用学习能力测评的方式考核学生学习能力。这意味着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除“电脑派位”“面谈”两种办法外,还多了“学习能力测评”的方式。

“学习能力测评和以往教育培训市场上的‘小升初考试’不同,我们要求学习能力测评应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不得考核学科知识,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招生目标研究编制相应的测评题,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出题和评价的主体都是学校。”基教处负责人指出,这既是为了减轻学生小升初的课外学习负担,也是为了遏制部分民办学校借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组织违规考试的现象,也有利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

据了解,此次下发的《通知》主要对近年来下发的有关招生工作的5份主要文件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以便更好地规范我省中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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