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被挂名”现象当休矣
□谌 涛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课题撤项通知”,对2012年度逾期未结题的5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了撤项处理。据了解,单位负责人挂名课题研究主持人,因精力不济、专业不内行等而导致课题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是其中一个原因。其实,学校领导挂名课题主持人的现象,在中小学课题研究中也较为普遍。
教育科研工作是一件非常细致艰苦的工作,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作为学校负责人,行政事务繁多,很难专心投入到课题研究中,再则学校领导也不是全才和通才,有些课题自己根本不懂,也难以对具体课题进行指导,虽然挂了名,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却并没有怎么参与,也没作出太多实际贡献。这不仅不利于培养良好的学术风气和脚踏实地的研究精神,还将影响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学校科研人才脱颖而出,其实质是一种学术腐败。
中小学课题研究中领导挂名现象的长期存在,是多方面原因“共振”的结果。从课题申报教师的角度看,领导挂名能提高课题申报的成功率,有些教师甚至会主动给学校领导让出课题主持人的位置。
从课题立项评审来看,课题研究需要诸多的保障条件,学校领导往往掌握着较多的资源。如果课题主持人是学校领导,课题研究实施起来就比较方便,预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也就提高了。
而学校领导在挂名课题主持人上则大多采取默许的态度,毕竟在发表研究论文、申报研究成果时,主持人所占的分量确实最重,能成为其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而且挂名课题主持人极具隐蔽性,在当前中小学课题立项评审、成果鉴定中很难被发现,因而这种坐享其成的做法风险很小。
笔者以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打破这种“共振”。首先,要严格课题立项条件,申报课题时,主持人必须有属于自己的先期研究成果,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主持人的实际能力和条件。还应设定学校领导作为主持人的课题在通过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中所占的最高比重,给一线普通教师预留空间。
其次,引入课题主持人答辩和异地专家评审制度。课题申报立项、课题成果评审和评奖,课题主持人必须亲自接受答辩,发现空挂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拉入课题申报“黑名单”。建异地专家库,评审时根据需要随机选择,并对专家库成员严格保密,用制度阻断评审对象与评审专家之间可能的联系和接触,确保专家不受外来干扰,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再次,学校负责人应该提高学术自觉,为教师的发展创造条件。本校教师立项的课题申报与实施,无论自己是否是课题负责人,都应予以公平公正的对待,并为其实施提供保障条件。
只有在制度上加以规范,中小学课题研究才能正本清源、实至名归,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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