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套路”折射师德修养不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2-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梁 好

广东连州一小学教师因收受家长微信红包而被当地教育部门处分的消息,近日受到网友广泛关注。

也许有人要说,家长先发红包,再行举报,这是显而易见的挖坑,有意想让教师难堪,教师是被“套路”了。但即便如此,教师也难辞其咎。试问,教师面对家长的红包为何要点开?退回家长的红包没被领取,为什么没有通过其他形式退还或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以规避个人风险?教师的无视与疏忽,从一定层面上折射出其自我约束不够、规则意识不强。

2014年,教育部下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这是教育主管部门的明文规定,也是教师要具备的最起码的常识与意识。

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教育事业,公益性是其基本属性,教师是提供教育服务的专业人员,其履行的是教育公共服务职责。家长与学生是教师的服务对象,教师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无论金额大小,都违反了社会公德,也是教师以公共身份捞取私人利益的体现。

教育是神圣的职业,教师既然选择了教育事业,就应当坦然接受清贫,至少要守住底线,不借职务上的便利,捞取一定利益。教育一旦掺杂了金钱与利益,也就变了味,意味着教师不仅不能保证一如既往地跟随自己的内心,很好地教书育人,还极有可能“踩红线”、栽跟头。

其实,无论是严厉的法律,还是社会公共道德,都是外在的力量,教师如若不能从内心深处产生强烈的职业认同,以教师职业道德规则严格约束自己、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就必然让教育蒙上世俗之气,也让自己变得俗不可耐,更为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利益蒙蔽,做出有违教师形象的事来。

勿以恶小而为之。红包再小,也是利益,利益再小,也有可能改变心性。古往今来的贪官污吏,很多就是由小到大,从小利益走向大腐败,以至于贪腐成性,走上不归之路。而作为教师,用公共教育权力换取利益的行为,同样是侵蚀灵魂的自灭之举。

严于律己才能风清气正,恪守底线才能一身轻松。教师要时刻保持内心的警醒,不忘身份,牢记使命,以高尚的情操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用自己的高雅品格,润物无声地影响每一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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