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双师型”认证驱动教师专业能力提升
2007年,重庆在中澳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成果转化应用,率先研制全国首个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标准,构建了教师能力发展的四级指标体系,并据此构建了中职“双师型”教师等级认定标准体系,形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常态化的中职“双师型”认定管理制度,率先启动中职“双师型”教师省级认证。经过16年的创新实践,促进了区域中职教师专业能力的整体提升,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智力支撑。
能力为本,研制全国首个中职教师培养与准入能力标准
2007年,根据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和中职学校教师职业特点,重庆率先研制全国首个中职教师培养与准入能力标准,聚焦教师倾情职业教育、倾学职业教育、倾行职业教育和倾言职业教育的“四倾素养”与职业道德教育能力、行业联系能力、课程设计能力、教学组织与实施能力等“九修能力”,构建教师培养与准入四级能力指标体系。
能力指标体系明确了教师能力领域,细化能力单元、能力要素,并根据初级教师、中级教师、高级教师三级专业技术职称水平,明确了能力表现水平观测点。其中能力领域是一组在某种意义上相关的、与中职学校教师主要的工作任务领域相对应的能力单元组合,能力单元即完成某种工作任务领域主要工作所必须具有的能力,能力要素即能力单元的主要构成要求,能力表现水平即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教师能力发展的水平表现。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标准》作为中职教师培养与准入的能力发展纲领,为中职“双师型”教师等级认定标准的出台提供了重要参考。
标准引领,出台全国首个中职“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
重庆坚持标准引领中职“双师型”教师认证,201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搭建了中职“三级四维”的“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体系。
重庆将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层级别,初步构建了三级认定框架。认定标准聚焦中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四维”能力,建立了中职“双师型”教师多维能力评价标准。
通过“基础条件+拓展条件”的路径开展中职“双师”评价认定,带动了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质量的提高,助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的出台提供了实践经验。
认证驱动,启动全国最早中职“双师型”教师省级认证
基于《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2011年,重庆在全国最早启动中职“双师型”教师省级认证工作,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的通知》。
市教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域统筹、多方协同、分级实施、严把质量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市中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区(县)教委主要负责初级“双师型”教师的认证工作;市教委主要负责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的认证工作,聘请职教专家按认证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评审。
截至2021年,重庆完成了八批中职“双师型”教师认定,共认定中职“双师型”教师5600余人。结合国家出台的“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重庆加快推进中职“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新框架的研制工作(第七版),并同步启动全市第九批中职“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
持续发展,强化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供给
重庆制定了促进中职“双师型”教师发展的激励政策和动态调整机制,在绩效津贴、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引导和鼓励广大中职教师走“双师型”发展之路。如新修订的《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2022年)》规定,中职教师只有获评相应等级的“双师型”教师才能申报相对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
近几年,各区县通过不断强化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促进了重庆中职“双师型”教师可持续发展,涪陵区、万州区、巴南区、江北区、渝北区等十余个区(县)出台了关于提高中职“双师型”教师津贴的激励政策,如涪陵区教委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津贴的通知》,规定在职履职的区内中职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津贴标准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和300元;万州区教委、万州区人社局联合印发《万州区中等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指导办法》,在核定公办学校超额绩效情况时安排“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规定每所公办中职核定绩效总量为10万元,由各学校自行出资用于“双师型”教师的生活补贴。
16年来,重庆市推进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依据《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标准》开发的专业建设培训包,被称为“重庆标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构建了省级层面的中职“双师型”教师发展长效机制,“双师型”教师层级与教师职务(职称)晋级、考核评价、技能竞赛获奖挂钩,各区(县)激励政策的出台直接让1.8万名教师受益。重庆市中职“双师型”教师比例从38%提高到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双师型”教师参与课程开发和教学标准的比例分别达到82%和30%,教师的职业发展能力获得显著提升。
(作者单位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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