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为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3-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杜一川)从3月15日开始,温州市将为符合条件的六类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据悉,补贴由毕业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获3000元补贴。

此次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主要涉及六类人群: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读期间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就业网“个人服务”中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高校初审、公示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30日前将补贴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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