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修订“智慧校园”评估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4-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叶赛君)2018年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工作日前启动。结合新的形势要求,今年该市对“智慧校园”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更注重对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和教育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常态化应用,如要求学校制定智慧校园建设的三年发展规划,加强智慧教育建设的常态化、持续化,稳步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要求定期邀请智慧教育培训讲师团或其他专家到校开展智慧教育的新知识、新技术与新媒体等应用专题培训,持续深化信息技术应用;要求创建学校能利用移动终端开展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增强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要求创建学校能开放优质资源,能利用“甬上云淘”开设店铺,并向社会开放优质教育资源等。

根据宁波市智慧教育建设推进要求,从2016年到2020年,宁波市将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从“数字化校园”到“智慧校园”建设的跨越,实现全市200所左右的中小学校达到“智慧校园”建设标准。通过创建“智慧校园”,使教育更加均衡化、教学更加个性化、管理更加精细化、决策更加科学化。

早在2009年,宁波就提出了以校园数字化为主渠道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思路,率先制定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从硬件设施、软件开发、资源建设、师资配备、应用开展等五大方面和45个指标制定建设数字化校园标准。到2015年,该市圆满完成了四批次数字化校园创建评估工作,评出145所学校为数字化校园,其中28所学校优秀、117所学校达标,在全大市学校中数字化校园比例超过90%。

新一批“智慧校园”名单将于今年年底前择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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