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文化类培训机构准入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5-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武怡晗 通讯员 蔡宇冠)5月18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杭州市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填补了营利性文化培训机构的监管空白。

《设置标准》包括依据、适用范围、举办者、场地设置等15条。其中,办学场所面积从原有的500平方米降低到300平方米,但依据相关建筑消防安全的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注册及办学场所,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3层(一、二级耐火等级)或2层(三级耐火等级)以下。

《设置标准》第十三条还明确了申办培训机构的主要办事流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培训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申领办学许可证、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据悉,在《设置标准》制定前,杭州市教育局已经进行了为期一个季度的摸排,共发现无证无照机构174家,无证有照机构1032家,摸排同时已经进行了整治,共发出539个整改通知和203个停止招生通知。接下来,该市将进一步督促整改,争取在暑假前,各区县(市)基本完成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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