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融通的艺术
对于中国的文化和审美而言,书法是一个富有象征意味的存在,在绵长的历史中,它以平易又高贵的姿态,塑造着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影响着中国人文化人格的塑造。在回望我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回望书法与中国人极其隐秘的文化呼应时,我们必须思考:书法对于当代的中国人意味着什么?在世界文化的视野中审视,书法又意味着什么?
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书法国际传播研究院院长、中国书法篆刻研究所所长朱天曙教授,围绕当前中国书法发展和书法创作等相关问题展开对谈。
重视中国书法的“审美融通”
文化周末:前几年您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书法答问》一书,讨论中国书法的技法和审美问题。这是根据您近年来在各所高校的讲课实录整理而成,请您谈谈写这本书的初衷。
朱天曙:在我的大学书法教学过程中,常常有中国学生和海外留学生提出和书法有关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是常识,有的则比较个性化。如何让学书者了解学习书法的一些共性问题?我想起清代以来“答问”式的教学传统,如张之洞的《书目答问》,章太炎《小学答问》等,决定出版一本《书法答问》,主要讨论中国书法临摹和创作的基本问题,帮助学书者了解中国书法的基本笔法和艺术审美。这本书是为初学者写的,也是为书法专业入门者写的,从浅到深,从技法到审美,再到个人的艺术实践经验,都在其中了。书法的独特性首先在于其笔法和审美,我一直说,没有笔法和审美,就没有中国书法。在艺术专业教学和大众美育教育中,我们要重视中国书法。
文化周末:您是20世纪70年代书家中富有影响的学院派代表人物,兼创作和研究两长,书、画、印皆通。这条研究和创作“一体化”的道路对您意味着什么?对中国书法的习得又有何裨益?
朱天曙:书法研究应该由有书写实践经验的人来做。只有这样,才能把许多艺术创作中的问题说清楚。我本身是书、画、印的创作者,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通过学习和研究,搞清楚了,把这些认识记录下来,和同道分享,这是很愉快的事情。没有实践经验的人如果要做书法研究,必然有许多实践上的盲点,要研究好,必须加强对创作本身的体验。我的书法研究始终和创作、教学密切联系在一起,它们之间都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书法的“人文”品格应该提升
文化周末:您多次在文章中提到,中国书法具有四种品格,即技术品格、审美品格、人文品格和哲学品格。请具体谈谈您的理解。
朱天曙:针对人们对书法的各种各样的看法,我总结出中国书法的技术、审美、人文和哲学的“四大品格”。中国书法的技术品格和审美品格是形式内容,人文品格和哲学品格是精神内容。我们学习书法,首先要学习它的形式内容,提升书法的技术品格和审美品格,当代书法创作首先要提升的就是这两重品格。在此基础上,融通人文品格和哲学品格,增加创作的高度和厚度,加强艺术和学问上的综合修养,并切实地运用到当代书法创作中,渐而达到“圆融神明”的境界。这是我们在学习书法时应当不懈思考和总结的。现在的书法创作很多为技术书写,很多人技术上是没问题的,用笔的方法、作品的布局,都已经很好了,但书写仍然停留在技术层面,缺少人文品格。在这个书法普遍职业化的时代,我们要学会独立思考,在技术品格之外努力提升书法的审美品格、人文品格和哲学品格。今天,“人文”的属性在各艺术门类中都在消解,中国书法艺术必须坚守这一属性,倡导人文和艺术的有机结合,注重中国书法的整体审美品位的提升。
文化周末:中国人常常会说“字如其人”,习惯将艺术风格与人格关联起来,我们应该如何理解?
朱天曙:任何一门艺术归根结底都是人的创造,在本质上都是人的精神映现。书法作为人格精神象征的一种艺术,这种“象征意味”是抽象的。人们谈起书法,多由书法而论其人品,或从人品再论书法,唐代的颜真卿是个典型。宋代著名学者欧阳修在他的《集古录》里曾以“鲁公忠义之节,明若日月,而坚若金石,自可以光后世传无穷,不待其书然后不朽”来评论颜真卿其人其书。欧阳修先说他的忠义,再提他的书法,重视人品与书法的关系。欧阳修之后有个书论家叫朱长文,写过一本书,叫《续书断》,更是强调由“人”而论“书”,说颜真卿“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因而定颜真卿书法为“神品”,强调了人与书的关系。宋代的苏东坡、黄庭坚也从颜真卿的书法论述其人,苏东坡说看颜真卿的书法“未尝不想见其风采”,多形象啊。黄庭坚也说,“我思鲁公英气,如对生面”,这突出了颜真卿书法的人格魅力。
对颜真卿的论述,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道德和政治意义的,但传统“书如其人”的含义不仅限于此。“书者,如也”这个说法最初见于东汉许慎关于文字的讨论:“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书如其人”这个说法,是清代的刘熙载总结的。中国古代以自然物象论书法的理论主要盛行于魏晋六朝,唐宋以后这方面的理论越来越少。汉代的扬雄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其中的“书”原来指书面语,后来转而指书法,演化为书家个人品质与书法艺术风格的密切联系。到了汉末,崔瑗的《草书势》和赵壹的《非草书》中便出现了书法表现情感、强调天资的观点。这一时期中国的书法开始“自觉化”了,看重书法的人格象征,以后逐渐扩展到人品与书品的内在关联,以及深入到书法点画技法的精神内涵。“书如其人”的本质,是把“自然物象”与“人格象征”结合起来,构成了以“人”为核心的内容。这种人格象征并不是书法的点画、结字、章法本身所具有的,也不局限于道德、政治方面的评价,而是基于书家自身特殊精神气质赋予书法的一种联想,使书法具有了特殊的精神品质,通过“艺术象征”对创作者生出直观抽象的感悟。
“艺中之艺”的中国书法走向世界
文化周末:美国学者福开森曾说:“中国的一切艺术,都是中国书法的延长。”书法在中国艺术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吗?
朱天曙:这句话我是赞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一切艺术都是书法的延展。中国书画重笔法,所有的艺术形态都是通过线来表达的,是抽象的、写意的。线就是一种生命力的写照,能超越具体的外形。并不是画什么就要像什么,就是什么,在纸上构成对象的通常只是一根线,线是抽象的、纯粹的。中国人往往由书画的留白中产生许多联想,作者的个性也可以从作品中加以推断。
中国的绘画、篆刻,都和书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国传统绘画讲究用笔,而书法最重用笔,在水墨写意画中,处处可见书法的用笔。如吴昌硕和齐白石的画,点画的流转和书法的精气神是高度一致的,书与画的用笔有丰富的内在联系。中国画的魅力,与书法相辅相成。篆刻也是这样,这门艺术得名于它最早的形态:把篆书写在石头上,再根据笔画刊刻。书法在石材上的立体呈现,就是篆刻。
书法的抽象性创造了韵律,给其他艺术以启发,这一特性使其在中国艺术中有着独特的地位。1998年,巴黎举行中国书法大展。当时法国的总统希拉克表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中国书法是“艺中之艺”,艺术当中的艺术,“祖祖辈辈,它一直是一个民族的记忆”。我觉得这个表述是很恰当的。艺术需要“融通”。“融通”正是中国艺术的传统之一。
文化周末:今天我们往往将书法视作一种纯粹的艺术审美,在中国古代,书法是读书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书法社会功能的改变,是否也改变了中国人对于书法的审美?
朱天曙:古人的书法创作既有艺术的一面,也有生活的一面。毛笔书写是古代文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比如王羲之的帖,很多是书信和便条。但汉字书写成为一种供人欣赏的艺术,在汉末魏晋时期就已经开始了。赵壹的《非草书》描写了当时人们喜欢草书的情况,那时候,人们已经把书法看作“艺术”了。现在的书法已经失去了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实用价值,变成了一种“向外”的社会行为,常常会迎合潮流,失去自我,风格雷同,这是我们要警惕的。我相信中国有一批优秀的艺术家,将艺术审美和人文修养相结合。
文化周末:您如何理解书法中的“创作”和“创新”?
朱天曙:“创作”和“创新”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创新不能割裂文化的内在延续性,真正的创新,既指向现在,同时又指向过去和未来——也就是说,创新既是优秀传统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又是当代精神的凝结和体现,同时也启发着未来新的艺术精神的萌动和发生。创新本身也必须具备可持续性。因此,创新又有一个总的要求,即为人所理解。仅仅追求“新”,并不是创作的本质。书法创作应当有创新的意识和胆量,但最好的创新之路首先是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把握传统的“共性”。对学习书法的人来说,继承传统是第一位的,创新是继承后的厚积薄发,“入古出新”是书法创新的必由之路。不同书家有自己的艺术追求,我学行书、草书是帖学的路子,学篆隶是碑学的路子,时间长了,在行书的创作中也常常会有篆隶的“胎记”。我是主张碑帖融合的,但问题是怎样融合,融合得有没有道理,好看不好看?这些我一直在思考。纯帖学、纯碑学也挺好,关键是在作品中要把“味”做足,品位与趣味要好、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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