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出台大学生就业见习新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7-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乐佳泉 王倩倩)近日,舟山市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新政将提高大学生的见习补贴。

与以往比较,新政主要有这三方面转变:一是取消了原来仅舟山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见习政策的限制;二是将见习认定期限从“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为“毕业学年内高校生及毕业1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是见习基地给予见习生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其中政府给予生活补助50%的就业见习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动态的补贴形式既提高了大学生的见习待遇,又减轻了见习基地的用人成本。

据介绍,新政出台将有利于增加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了解度和匹配度,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同时,还能提升舟山市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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