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意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8-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紧接第1版)按有关规范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师、安全员(救护员)、家长志愿者等全程参加。

按照要求,中小学各学段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2次研学旅行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旅行活动小学3~4天、初中4~6天、高中6~8天。研学旅行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出要搭建研学活动服务平台和评价体系,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服务研学活动。朱国清说:“通过平台,一方面,学校和家长能合理选择目的地;另一方面,各地教育部门能即时分析学生研学旅行开展的情况,相关评价数据今后可以用于综合素质评价。”记者了解到,目前温州市鹿城区已开发出“学生社会大课堂”微信平台,只要通过手机扫一扫微信,就可以定位所在研学基地,记录研学活动全过程,类似这样的平台将在研学旅行中被广泛运用。

根据规划,今年全省各县(市、区)要分别确定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以上学校先行试点。经各地申报,确定湖州市及其5个县(市、区)、杭州上城区、宁波鄞州区、温州鹿城区和龙湾区、嘉兴秀洲区、绍兴越城区和上虞区、台州天台县和仙居县等为整体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试点市县。明年秋季学期开始,各设区市应至少有1个县(市、区)整体推行。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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