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实现多个教育事项“零跑腿”
本报讯(通讯员 蒋炜宁 余晶晶)宁波市教育局日前对外称,教师职称评定等10个事项将实现“零跑腿”。
其中,教师职称评定、30年教龄荣誉证书发放、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学生中考加分等6个事项实行学校代办制,由学校及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材料报送和系统录入;校车使用前置审查、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等2个事项实行网上申报;二级幼儿园评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等2个事项材料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报送。
该市教育局还明确要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制定发布了《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降低培训机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学历证明确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等2个事项,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衔接处理,让内部多跑腿,当事人只跑一次。
此外,宁波市教育局还向社会公告事项集中受理时间,明确每年5月受理学生中考加分事项,5月及10月受理教师资格认定事项,6月至9月受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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