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习需完善监管机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8-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梁 好

近日,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专科大三学生何春(化名)向媒体反映,学校要求选择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到国企实习,否则不予办理实习手续。何春认为,学校这是变相强制自己去学校安排的企业实习。而校方表示,学生自己找的实习单位,学校无法控制风险。

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知行合一、促使学生将理论性课程转化为实践性技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前熟悉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因而,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但现实中,一些社会实习却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学校或是放任自流,让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造成实习工作的形式化,甚至出现假实习现象;或是对学生实习大包大揽,将大学实习生等同于廉价的短期合同工,为指定企业提供廉价的劳动力,损害了学生的基本权益。

为保证实习的质量,高校严格审核学生自主实习的单位,控制实习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去国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学生并非天然地就能获得高质量的实习,也不能绝对地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

充分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以及与企业的联系,学校可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向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岗位,但必须尊重他们的自主选择权。重要的是,要加强实习过程的监管,在实习质量考核上下功夫。根据学生实习内容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量化的标准,要求学生对表对标完成实习任务,对于实习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惩罚,例如通报批评、延期毕业等。

此外,学校还应重视引导学生识别实习陷阱,增强学生主动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安全的综合能力,例如开设专门的课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讲解各类非法活动的特征和在实习中遭遇危险的自我保护措施等。

当然,面对学生实习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切实加强对高校的监管,将学生的实习工作作为教育教学督导的重要事项,督促学校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将实习纳入课程体系,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学分评价体系,以及教师辅导与跟进体系,确保实习的有效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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