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唐守伦)连日来,江苏省镇江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镇江市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当作重要的民生工程,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办法》宣传工作,将《办法》传达到每一所培训机构,加强前置教育引导,引导机构规范经营、合法经营,提升校外培训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镇江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致信全市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并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培训业务,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信中指出,各类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保持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严格依据《办法》,镇江市教育局做好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切实发挥好教育行政执法的惩戒、警示作用,联合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镇江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线索交叉核查工作。
“检查中,主要是看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无资质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特别是对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的线索进行核实。”镇江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李欣蔚表示,“目前市场上还是会存在一些托管机构违规、超范围地开展学科类的培训,有一些机构会打着非学科类培训的旗号从事学科类的培训,这些都要坚决予以打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特别的关爱 给特别的孩子
下一篇:运动会趣味项目 调动学生热情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家长教育] 妇产科专家告诉你:到底多大年龄,才算高龄产妇?不妨提前了解下 (2023-03-11) |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