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要见招拆招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11-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小作坊式培训机构纷纷停业,公办学校教师兼职现象大为减少。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来,各地采取严厉措施规范整顿,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一些新问题也随之出现,带来监管难题。(11月15日新华社)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明确设置标准、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各地纷纷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重拳整顿。但在重拳整顿之下,却又暴露出了一些新问题。比如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此前不久,就有媒体报道,很多校外培训机构仍旧如故,超过九成的培训机构预付费周期都超过一年,而且收费贵,预付费用普遍在2万元左右。可见教育培训市场的预付费乱象并没有随着意见的出台得到遏制。

对于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要让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不能让相关规定变成了“纸上规定”,要让这些纸上规定能够走出落地,真正发挥出应有效力,起到规范培训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还需要对重拳整顿下暴露出的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对策,要能见招拆招、见子打子。如要将在线辅导纳入监管,要对教育培训市场实行线上、线下的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不留监管盲区。

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是通过运动式治理、短期治理就能奏效,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需要进行长期治理,需要进行常态化、长效化治理。要让“整顿之剑”能够顺应时势,时常磨砺,从而才能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作者:戴先任

《北京晨报》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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