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学推出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协议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11-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叶青云)“孩子在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时,家长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边上陪同。在孩子做作业期间,家长不得在同一空间播放电视或玩手机干扰孩子……”日前,杭州市建新小学给全校880名学生每人发了一份《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协议书》,定出9条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的规则,要求家长和孩子签协议一起遵守。

从协议全文来看,内容拟得比较详细,包括孩子可以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时长,如何实现绿色上网、保护自己的隐私,以及家长和孩子需要共同履行的义务等。协议的签订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前提,并不是强制性的。值得一提的是,协议有效期一栏是空白的,家长和孩子可以自行约定遵守期限,学校也鼓励家长与孩子约定奖惩措施。校长黄碧峰说:“强调和家长签约,是因为很多家长不太重视孩子的视力问题,所以希望家长和孩子一起努力,互相比一比,看谁更坚定。”

据悉,这份协议书是该校教师根据平时摸底情况原创的,结合11月学校开展的“护眼月”活动推出,作为保护青少年视力的举措之一。跟协议书同时下发的,还有一份协议遵守记录表格,家长一栏、孩子一栏,每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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