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有案底的人混入教师队伍
□李英锋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将学生性侵害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进行前置考察。(12月23日《新京报》)
要遏制防范不法教师性侵害学生事件,把住教师队伍选人关、进人关,从源头“过滤净化”教师的品行和素质非常关键。教师的入职门槛是法定门槛,本身就包含了法律、信用、道德、品行等要素。有性侵害前科的,即有污点记录的人自然不具备品行要件,应该被依法排除在教师队伍的招聘遴选范围之外。
此番教育部发文推动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的建设,符合法定的教师招聘规则,为精准审核教师从业申请者的品行信息提供了有力支撑,能够有效识别、淘汰那些有性侵案底即具有性侵高风险的人,保障教师队伍的品行素质,为学生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教育部门拟建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是公民个人信用机制建设的完善升级。实际上,性犯罪等信息是公民个人信用信息的一部分。如果每个公民都有一套完整的信用信息档案,详细记录各种违法、犯罪、失信信息,那么教育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企业等都可以充分利用其入职查询功能,还可据此进行其他信用惩戒或奖励。
现在,北京等地已经全面启动了以“个人信用分”为核心的公民个人信用机制建设,希望各地各部门都能积极跟进,彻底打破地域藩篱和部门壁垒,进一步推动公民个人信用信息的互联、融合、共享,让信用信息成为公民的另一张身份证,让公民本人以及相关部门都能够由这张信用身份证获得服务便利和管理便利。
当然,入职时没有污点记录的教师在日后也可能因心理扭曲变化成为“狼师”。因此,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把住教师队伍进人关,将有性侵害污点者拒之于教师队伍大门外只是保护学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只迈出了预防、遏制校园性侵害的第一步。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门还须做好事中、事后监控,完善日常防范管理机制,夯实管理细节,全面挤压校园性侵害行为的空间。比如,与司法部门加强合作,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对教师的警示教育,让教师增强法律意识、底线意识;与团委、妇联等组织合作,加强对学生的性保护知识教育。
教育部门还应针对教师接触学生的时间、空间、方式等列出“黑名单”,划出底线,让师生心中有数。同时,对教师和学生的一些异常反应能够保持敏感性,及时介入,该预警预警,该调查调查,该干预干预,该报案报案。只有在事前、事中、事后筑起立体防火墙,才能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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