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管理要多一点温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12-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2月22日,在吉林长春一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考生带包不让进校区,必须到旁边存包。考生称,准考证上没要求不让带包,不知是个人还是考点组织的收费存包,每人10元,也不知是否安全。网友质疑:“真是处处是商家,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为了维护考试秩序,防止作弊等违规行为,不允许考生带包进入考场没有问题,但要求学生花钱存包,又是闹哪出?在大多数公共服务机构,存包都是免费的,而且很多考点也有免费的存包处。考点向存包者收费,有没有替考生考虑?还是要发展“考试经济”?

根据长春市招生办规定,考生不准将手机、手表、包和箱等违禁物品带入考点、考场。所有考点不设立物品存放处,更不允许考点工作人员有参与或变相参与在考点周边给考生存放物品收费的行为。也就是说,收费存包是不合规的,更别提什么经营资质了。

聚焦于不让带包进考点且考点不设物品存放处的规定,虽然初衷不乏合理性,但具体操作缺少人情味。学生拿包对考试的秩序和公平,确实存在隐患,但并不是不可规避。

比如,完全可以在考场外放几张桌子,让学生放自己的物品,巡查的教师可以帮忙看着。也可以设置特定的存放地点,当然前提是免费的。如此,既方便了学生,又让秩序公平等相关问题得到疏解,是双赢的局面。说白了,这种平衡状态考验着相关部门与具体考点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考研场外迫使学生花钱存包,是相关部门与具体考点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缺失的结果,没把服务学生、便利学生的理念放在心上。面对研究生入学考试这样至关重要的国家级考试,还是要走心一点,多站在学生立场上考虑问题。应该以方便学生考试为考量,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的正当需求。伴随学生的应该是“温暖”,而不是冷冰冰的规则。

作者:默 城

《中国青年报》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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