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并不是小明打了小红那样简单 ——杭州市上城区中小学“070行动”现场会观点集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3-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 池沙洲

——杭州市上城区中小学“070行动”现场会观点集萃

在世界各国,校园欺凌都是社会关注的问题,美国的校园枪击事件、日本的学生自杀事件,其中很多背后都和校园欺凌现象有关。在中国,校园欺凌也并不是新生事物,只不过随着网络和移动设备的普及,不断有暴力视频上传,才逐渐被社会舆论所认识和讨论,进而被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所关注。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校园欺凌的整治行动上升到了国家层面。

2月21日,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070行动”现场会,将在2017年全面开展中小学“070行动”主题教育活动。“070”是“零欺凌”的谐音,是现场会主办单位——杭州市时代小学的三年级教师们的创意。

参与欺凌的不仅仅是施害者和受害者

开学后不久,在杭州市时代小学惠兰楼的转角处,立起了一棵比人还高的塑料树。这不是什么游园会的道具和布景,而是一棵心愿树。和普通的心愿树不同的是,树的中间是空的,学生们的心愿卡不是琳琅满目地挂在树枝上,而是投进树洞里去,因为那是他们的——悄悄话。

第一轮收集,教师们就在树洞里找到了118张卡片,进行了整理和归类,卡片关注的话题如图所示,同龄人之间的关系是学生心中的大秘密。

“有人起给我取绰号,用手指我。”“有很多人要拿我的体重开玩笑,让我很不开心。”“我最不喜欢的事就是玩游戏时被排斥。”……一些学生在卡片上诉苦,但是很明显,他们并没有遭到身体伤害。

时代小学的教师们经过研究,把欺凌现象分为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和关系欺凌,而北京师范大学附属杭州中学的俞飞腾,则以显性欺凌和隐性欺凌来划分欺凌现象,认为有身体接触的属于显性欺凌,其他都属于隐性欺凌。隐性欺凌目前在我们的治理过程中逐渐受到重视。

“班里总有些同学会随意翻同学的东西,而且会随便说同学的坏话。”“有些人总是说脏话,还有一些人会偷钱,偷别人的东西。”……在时代小学进行的有699名学生参与的问卷调查中,有419名学生(占59.94%)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被欺负过”,但是没有成为施害者或者受害者,并不表示没有参与欺凌事件,因为这些学生往往会成为欺凌事件的目击者。

目击者不负起责任来,就成为旁观者,旁观者聚集起来就成了围观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深恶痛绝的就是中国人的围观文化,他认为围观行为加剧了施害过程。2011年在广东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件,表明中国人国民性中的围观心态依然没有改变。

在现场会五方会谈中(五方为:学生、家长、学校、专家、行政),五年级学生张天齐向主持人表达了他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时的感受,“假如一个男同学去欺负一个女同学,那就是可耻的行为。我的第一感受是愤慨,想打抱不平。”

当主持人问道,假如有一个魔法英雄能够从天而降,立刻飞到被伤害的人身边,帮助他,你认为现实中有这样的人吗?张天齐小朋友回答说:“我们的班长就很像我想象中的魔法英雄。”有一次上完科学课后,他和同桌发生了一点小误会,从口角马上就要上升为打架了。“班长就来给我们做和事佬,让我们认识到了错误,握手言和了。”

为了不让欺凌事件继续恶化,很多嘉宾都认为,受害者要寻求第三方的力量来支持,而排在这个第三方力量第一位的就是班主任。但像张天齐的班长这样,主动承担起第三方调解人的角色,将校园欺凌在第一时间消灭于无形,应该是我们所有围观者的榜样。

杭州市上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行为帮扶研究员周志君以“破窗效应”为理论依据,指出“第一扇破窗”是事情恶化的起点,背后是从众心理和责任分散在推波助澜。每个在场的人都有责任,对一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不严重”的行为不闻不问或纠正不力,其实就是变相地做了帮凶,传递了一种不良信息,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玻璃,加快了摧毁整幢房子的速度。

参与欺凌的不仅仅是学生

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系副教授牛玉柏介绍了学术界对欺凌的界定,包括5个方面:

一、要有事件的发生(停留在计划或想象的不算);

二、要有伤害的意图(无意碰撞不构成欺凌);

三、是否造成生理或心理的伤害,要由受害方的感受来认定(施害方的认定不算);

四、多次发生;

五、有不同的性质分类。

牛玉柏特别补充了一个更深层级的问题,“欺凌事件多数是在学生之间发生的,但教师也可能是欺负别人的人,或被欺负的人。”但她并没有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如果旁观者也在欺凌事件当中,那么旁观者有可能是学生,当然,也有可能是教师。在一些反映校园欺凌题材的日本电影中,如《没有问题的我们》(2004)、《恶之教典》(2012),已经着重讨论了这一问题。在目前我国社会的认知中,出于传统的思维模式,仍在回避这一问题,将师生关系一律认定为教育关系。这就是牛玉柏所说的,关于校园欺凌“有一个规范的标准,但也有本土化的特点”。

整治的地点不仅仅是在校园

牛玉柏还指出,校园欺凌“未必就发生在校园范围内,可能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

上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丁莹从一位法律工作者的角度,从她接触到的案件中,对欺凌现象展开了分析。在去年12月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7名16到19周岁的女生,通过微信群聚集在一起,涉嫌非法拘禁和强制侮辱,判刑1到6年。

他们建立的这个微信群叫“伐木累”,是英语family的谐音,认同团体成员为自己的家人。他们在群里发泄对各自家庭的不满,并将不满发泄到自己看不顺眼的人身上。有的成员起初是受害者,因为羡慕他们的行为,反而加入这个团体,转变角色成为了施暴者。

丁莹从这个案例中,总结出了未成年加害者的共同特点——父母缺位。有的父母外出工作,孩子跟祖辈生活;有的父母离异,孩子与继母难以相处,不愿回家;还有的父母对孩子百依百顺,充分满足孩子的物质要求,孩子反而觉得父母不关心自己,和自己从来没有精神交流……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关于校园欺凌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上城区引入了“1+6+X”社会助力的概念。

时代小学一位三年级学生的父亲认为,要避免做3种类型的家长,暴力型的家长、放任型的家长和强迫型的家长。他以自己的孩子碰到的一件小事为例,对家长干预提出3个阶段的要求:事件发生后,第一个阶段是控制情绪,第二个阶段是还原事情经过,第三个阶段是分析并进行处理。他建议:“家长不要参与,更不能以暴制暴,要寻求第三方的干预,包括班主任和家长代表。对犯错的孩子,要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校园欺凌事件在处罚上更多的是批评教育和民事赔偿,但道了歉,赔了钱,事情是不是就结束了?有些事情处理完了,但问题照样存在。”法官丁莹还指出,事后的跟踪和事前的预防都非常重要,他赞扬时代小学的悄悄话行动,让学生们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把没有打开的心结打开,把问题解决在苗头中。

杭州市时代小学从去年开始进行的一系列校园反欺凌专题活动,包括主题研讨、绘本阅读、问卷调查、团队友爱游戏等,并将每年的10月18日定为校园反欺凌日。校长唐彩斌表示:“学生从家里来,我们希望他们走进另外一个家。在家的感觉是什么呢?家应该是安全的,是身体的安全,也是心理的安全。所谓家的感觉就是快乐可以分享,以至于别人不会嫉妒;忧愁可以分担,别人不会嘲笑或者嫌弃。”

经他从数学角度解读,“零欺凌”的“零”并不代表绝对消灭校园欺凌现象,而是学校、家庭、社会一起朝这个目标不断努力,无限地逼近这个目标。

校园欺凌并不是小明打了小红那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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