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力“把脉”教育发展 丽水莲都区推出督政督学评议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4-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三方合力“把脉”教育发展

丽水莲都区推出督政督学评议制

本报讯(通讯员 管宜文)近日,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依法治教出新招,在该市率先推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政督学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这意味着,今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三方合力,为莲都教育发展把脉问诊、出谋划策。

《制度》规定,三方要履行“三项职责”:一是督政。主要对教育系统重大教育改革、教育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科室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贯彻落实教育依法行政,实行阳光政务和民主监督工作。二是督学。对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主要参与学校督导和责任区督学,对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目标管理、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三是评议。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进行审查点评,主要对重大教育改革、重点工作推进、学校督导评估等工作进行评议。

与此同时,莲都区教育局还建立了“三项机制”,即例会工作制度、“互联网+”督学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区教育局每季度定期举办科室(单位)工作汇报交流会,搭建干部实绩“PK”平台。在大数据背景下建构“互联网+”督导平台,每学年开学初,把年度督导评估细则上传到督导评估平台,学校及时上传相关台账资料和图片,责任督学上传督学纪实、数据资料、存在问题、整改或协商问题和后续处理意见等。代表、委员们可参与对科室、干部工作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科室、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莲都区教育局局长李小富说:“通过代表、委员督政督学,可以进一步推进教育干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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