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12-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闭环管理

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

    黑龙江省委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省级四大班子领导扎实推进包联高校工作,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全省18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高点定位、高标推进、高效落实。

    第一,抓细“考核标准”,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立起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四梁八柱”。

    一是突出系统性。坚持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党建工作一个标准、一样要求、一体推进,出台全省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五年规划,建立涵盖校、院、党支部和党员4个层面系统衔接、高效完备的党建制度体系。二是突出针对性。制发民办高校党委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出台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管理办法,建立民办高校党委听取学校重大事项报告等4项机制,从制度上破解党建难题。三是突出科学性。聚焦“锤炼基本功”,创新实施高校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擂台赛”;聚焦“发展增量”,创新实施高校高质量发展增值性评价;聚焦“压实责任”,全省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年度考核100%覆盖,三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100%覆盖,形成多维度、立体化党建考核格局。

    第二,抓实“内涵建设”,以结果运用为牵引开创民办高校党建提质培优新局面。

    一是以考达效。近5年,民办高校配备辅导员733人,达到国家规定师生比;“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配备率达到95.73%,5年内提升47.55%。二是以考立标。连续3年举办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论坛,连续5年举办高校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大赛,民办高校获奖占比由6.67%提升至15%。三是以考促知。创新奖罚政策,将党建成效与招生计划、评奖评优、经费资助挂钩。

    第三,抓好“成果转化”,以机制建设为驱动实现民办高校“一融双高”。

    一是固本强基,深化双融双促机制建设。创新出台高校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具体意见,带动民办高校自主打造一批党建品牌。二是互补共享,深化结对共建机制建设。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100%党建结对共建,深化基层党组织结对201个。三是担当作为,深化服务发展机制建设。制定推动基层党建服务振兴发展具体举措,实施“百千万”专项行动,与地方、企业党组织共同组建41个产学研党建联盟。

 

强化党对民办高校的全面领导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教育系统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全面领导,注重引导规范办学,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第一,加强统筹领导,注重顶层设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市级统筹。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民办高校工作列入议题,决策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入民办高校调查走访或作形势与政策报告,协调推进重点难点工作。

    二是强化顶层规划,突出布局布点。制定实施上海民办教育“十四五”规划,用党建统领民办教育改革工作。加强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布局布点,推进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共建共享、协同发展。

    三是强化贯彻推进,突出责任落实。市教卫工作党委成立市民办高校党工委,由党委分管领导任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办公室与市教委民办教育管理处合署办公,落实制定政策、选派干部、资源支持等职责。

    第二,聚焦重点关键,完善治理体系。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把牢办学方向。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动民办高校建立完善思政工作领导体系、落实体系、评价体系。狠抓思政课建设,依托易班建设民办高校“数字马院”,探索开展“全周期混合式教学”改革。二是强化管党治校,优化内部治理。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明确党组织书记全部由民办高校党工委选派,并兼任政府督导专员,薪酬由市教委统筹发放。建立党组织书记、政府督导专员述职机制,推动建立党组织政治领导、董(理)事会依法决策、校长依章执行的民办高校治理体系。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搭建资源平台。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实施党建思政“民创计划”,建立10个市级平台基地,开展育人项目100多个。

    第三,强化支撑保障,赋能提质增效。

    一是加大制度供给,引导规范办学。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二是创新项目引领,支持内涵发展。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上海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改革举措。三是加强多元共治,推动协作育人。与教育部共建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支持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参与多元共治。

 

党建引领先行 规范支持并重

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现有民办普通高校44所、在校生62万人。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组团式”选派、“清单式”管理、“融合式”考核,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一,坚持“组团式”选派,全面强化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支持。

    山东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从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退出领导岗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原班子成员中,选派领导干部担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遴选公办本科高校优秀年轻处科级干部担任民办高校党建指导员,每校选派2名,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目前,已实现党委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选派全覆盖。加强监督管理,明确选派人员行政和工资关系不变,不得在民办高校获取薪酬和其他额外利益;实行工作定期报告等制度,将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作为党委书记动态调整、党建指导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构建结对共建机制,组织派出公办高校对派驻民办高校开展对口帮扶。

    第二,坚持“清单式”管理,全面提升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水平。

    制定民办高校党委、院(系)级党组织、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三级四类”党建标准,建立任务清单。推动党的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全面实现党委和决策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完善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和联席会议等制度,确保党组织在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夯实党建基层基础,推动民办高校实现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五基本”100%到位。以党建“双创”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优化党组织设置,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第三,坚持“融合式”考核,全面激发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活力。

    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指标,融入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高职高专院校办学质量考核体系。推动民办高校党建考核与年检深度融合,在78个年检指标中设置党建指标25个,占比达32%。充分运用党建考核结果,将其作为资源配置、项目立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考核优秀、办学行为规范的,实行资金奖补等激励政策,近5年来累计奖补财政资金3.6亿元。

 

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是教育大省,民办高校数量和在校生规模均占全省高校和在校生总数的三分之一。近年来,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注重以系统观念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把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抓到关键处、抓到点子上、抓出成效来。

    第一,坚持系统化部署,强化高效联动的制度供给。

    将提升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纳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总体布局,省委或教育工委层面出台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系统地将党建内容写入各学校章程,激活校内制度引擎。

    第二,坚持常态化引领,筑牢把稳方向的政治保障。

    高标准落实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若干措施,严格规范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坚持同组织统筹、同力度推进、同标准考核。建立省、校、院系三级培训新体系,将民办高校干部一同纳入全省各类学习培训平台,实现中层以上干部和党组织书记轮训双覆盖。精准出台党委书记选派管理办法,选准配优党委书记兼督导专员,推动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第三,坚持标准化建设,突出长效发展的内涵要求。

    制定民办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编印党组织建设示范文本。建立党员发展季度调度机制,把好党员“入口关”。建立健全党组织常态化考核提升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平台、有亮点的党群服务阵地。

    第四,坚持责任化推进,实现资源整合的重点突破。

    印发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省高校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专列规范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召开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履职情况恳谈会。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实施末位约谈制度,实现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出台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加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提高资金保障和使用效益。落实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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