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公共教育三标准体系列入重点领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7-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金 澜 毛雪逸)6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州举行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今后3年,省教育厅将牵头完成基本公共教育方面的义务教育标准、高中阶段教育标准、学前教育标准等3项重点领域的8个标准清单项目建设。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季晓斌主持发布会,省质监局局长高鹰忠、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焦旭祥、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等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方案》全面覆盖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障等8个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并确定了义务教育标准、就业服务标准等16个我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

会上,吴永良介绍了我省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有关情况。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高度重视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在义务教育阶段,着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并确定了规模和建设标准、师资队伍、教育技术装备、校园环境和安全等4项基准标准的主要指标。在学前教育阶段,我省从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发展学前教育两轮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提升幼儿园的内涵建设,着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针对全省幼儿园等级评定,确定了园舍空间与设施、班级空间与设施、人员配备与待遇等7项指标。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93%,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81.2%,等级幼儿园比例达89.7%,学前教育发展呈现新面貌。

吴永良表示,全省教育系统将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两大战略,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教育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助推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大力气补齐教育短板,着力推进幼儿园扩容工程、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继续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努力让孩子有学上、上好学,不断增强家长和社会的教育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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