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扩大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比例
本报讯(记者 赵岩)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升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特别是副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乡村中小学倾斜政策,拓宽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通知》提出,学校要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各学段教师高级岗位尤其是副高级岗位比例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在周边及中部省份处于上游水平。其中,高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8%—25%提升至最高35%;初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2%—15%提升至最高25%;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3%提升至最高15%。中级岗位比例也提升了5—10个百分点。初级教师岗位则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通知》明确,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跨校评聘。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下一篇:新年会有新希望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家长教育] 妇产科专家告诉你:到底多大年龄,才算高龄产妇?不妨提前了解下 (2023-03-11) |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