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开出首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罚单
本报西宁1月12日讯(特约通讯员 莫青)责令改正、退还家长全部所收费用220500元、处以罚款22000元……今天,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双减”工作开展以来,青海开出首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罚单。
据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12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城西区教育局联合城西公安分局、西关大街办事处现场查获一家违规开展学科类有偿培训的教育咨询公司。该公司在无办学资质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复读班违规进行有偿培训,现场有参加培训学生70人。该公司收取每名学生约3000元培训费,共计220500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城西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退还家长全部所收费用220500元;三是处以22000元罚款。
针对为该公司提供场所的房屋所有人,城西区教育局依法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招租行为,不得为非法办学等违法违规活动提供场所。
“这是我省‘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对我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黑机构’将产生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这也是我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青海省教育厅校外培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寒假将至,青海各级教育部门将依托“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作用,不断总结执法经验,着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重罚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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