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设置言行自由约束应依法合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4-01-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以案释法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刊社合办

    案件回顾

    王某系某小学四年级学生,课间在教室走廊奔跑嬉闹时不慎摔倒,导致牙齿掉落,产生治疗费用若干。为避免出现课间活动引发的类似安全事件,该学校明确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如厕、接水外,课间禁止到教室外活动。部分家长认为学校的这一要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查实后,认为学校这一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八条中关于“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相关规定,责令该学校取消对学生课间活动的相关限制。

    专家释法

曹俊金

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 

    实践中,有的中小学校出于安全和便于管理的需要,取消学生正常的课外活动,甚至禁止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虽然这类限制措施的出发点是保护学生安全、避免伤害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但这种简单化、“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孩子活泼好动的天性,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违背了教育的规律,而且涉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2021年6月,教育部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明确要求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该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首次在部门规章中对不合理限制学生非教学时间言行自由的管理措施作出禁止性规定。对此规定,可以从3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学校对学生采取管理措施应具有合法性。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学校可以采取多种管理措施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还可以依法进行教育惩戒。但是,学校采取各类管理措施,应当以合法为前提。若采用毁坏财物、罚款、关禁闭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将会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健康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也超出了合法管理的范畴,需要严格禁止。

    第二,学校对学生采取管理措施应具有合理性。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对学生采取合理的、必要的管理措施。至于何为“合理的管理措施”,可以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身心发展需求、学校教学管理需要、学校安全状况以及其他具体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例如,出于保护学生安全的需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求学生不得出教室活动,就属于必要的约束。本案中,学校一律禁止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就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举措。

    第三,学校对学生采取管理措施应具有教育性。学校是育人的场所,在校的每个环节都具有教育意义。学生不仅在课堂上接受教育,同时也在非教学时间与其他同学的交流活动中逐渐成长。学校管理措施本身也是潜移默化的教育过程。例如,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就管理措施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讨论,既能让孩子们理解管理措施的设置初衷,也能让孩子们提升安全意识。学校在出台管理措施前,适当征求学生的意见,可以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保障学生在非教学时间内的言行自由和活动自由,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需要,更是统筹未成年学生身体素质、学习效果、运动能力等平衡协调发展的需要。学校在对学生设定言行限制相关的管理措施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义务。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制定校纪校规,对学生言行进行约束,首先要做到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实践中,可以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对学生人身自由管理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还可以征求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同时,要切实提升教育服务理念,一切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妥善处理好学生人格尊严、合法权益保护与学校安全责任之间的平衡。

    二是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未成年学生仍然处于身体、心理、认知的快速发展阶段,调皮、活泼、好动是学生的天性,适当的休息、娱乐、运动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在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和休息时间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其课间娱乐、运动和交流的机会。考虑到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在安全意识、运动能力、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对不同阶段的学生群体适用与其年龄段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兼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安全防范需求。

    三是注重风险防控和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安全风险制度、提高设施设备安全性等消除校园安全风险因素,预防校园安全事故。例如,加强对校园内体育设施器材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及时检修或更换腐蚀、生锈、损坏的体育设施设备,通过防撞设计、软包等降低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探索学校安全综合险等校园风险分担机制。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通过组织法治副校长、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员进校园开展案例教学等“请进来”的方式,或者到法治实践部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育等“走出去”的方式,提高教育的实践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运动和阳光是孩子们茁壮成长的养分。学校要持续深化依法治校工作,依法、合理设置对学生人身自由和非教学时间言行自由相关的管理措施,推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学生在安全的校园中自由、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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