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校将设体育教练员岗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4-01-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杨曼潮 记者 刘盾)日前,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实施细则》。《细则》要求,广东省大中小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专岗专用。

    《细则》明确,体育教练员岗位按规定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学校体育教练员具体负责运动专项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协助开展学校体育教学。

    根据《细则》,任职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地市级以上体育运动学校等单位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且经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具体而言,任职高等院校体育教练员,应取得运动健将及以上等级称号;任职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取得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称号。

    《细则》规定,学校体育教练员职称纳入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系列。学校体育教练员在取得教师资格后可按规定转任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在取得教练员职称后可按规定转任学校体育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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