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法治实践 推动依法治校高质量发展
海南省高度重视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取得显著成效。
海南省教育主管部门与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考评专家组依据相关文件,经过多次研讨并征求试点学校意见后,制定印发了《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高校)创建评估细则表》和《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创建评估细则表》,按照“学校申报、市县初审、省级遴选”的程序,拟定了20所学校作为海南省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试点学校,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系统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10月,海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组建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组,对全省20所试点学校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细化方案 对标落实
依法治校是不断推进、不断深化、不断提高的过程。试点创建工作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法治海南建设背景下提升学校治理法治化与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海南省充分认识试点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于2023年5月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积极部署落实,层层召开动员会,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依据全省地理分布情况和学校类别选择示范校。依据《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简称《指南》)和《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标准,细化了依法治校评估方案,要求各地各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使广大干部师生充分掌握其基本内容和要求,对标对表、有力有序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认真做好试点创建申报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探索经验、分步实施、全面推开”的原则,各市县对照《指南》,从本地依法治校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学校中,选取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作为试点创建学校;厅直属中学、省属中职学校对照《指南》,各高校对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积极主动申报试点创建学校。各示范校依据评估细则要求进行建设。
示范先行 逐步展开
海南省教育主管部门与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考评专家组有力有序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探索经验、分步实施、全面推开”的原则,分类选择试点学校开展创建工作,坚持把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着力点,取得明显成效。
实现中小学“一校一章程”。制定并下发中小学及幼儿园章程模板,规范章程内容及标准。各类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坚持公开民主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章程。
完善高校权力运行规范与制约机制。以章程和制度的形式确定高校政治、行政、学术、民主4种权限范围,明确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级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
着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师生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三项权利。明确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推进学生自主管理,积极探索学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注意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民主决策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着力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尊重和保障师生权利为核心,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权益。坚持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对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的权利予以制度保障。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以受教育权为核心的多种权益。
重视评估 以评促建
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组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参照《指南》和《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从中选取约30项评估指标作为重点考查内容,涵盖依法治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建立及运行情况、校园安全防控情况、法治宣传学习情况、平安校园建设等考核要点。各试点学校对照评估指标,在前期自查整改阶段小结的基础上,准备评估的佐证材料,全面梳理本校创建工作主要情况、亮点、问题及建议,形成创建工作情况小结。评估组对创建学校进行实地测评,通过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实地查看、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参与评估的学校进行全面考查。
评估工作中,参评学校高度重视试点创建工作,充分认识试点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设立校级法治工作机构,推进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专业化、体系化建设,具体措施上各有特色。评估总体结果显示,各校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参评学校坚持明确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科学管理、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宣传阵地,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法治活动,利用校园宣传栏和专门设立宣教室等场所建立禁毒、防止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各参评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在依法履职、齐抓共管、依法治校方面各有特色,普遍通过制定《学校章程》《教师培训实施细则》《教学常规》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教代会、教学常规管理、教职工考勤、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使学校管理有规可依。
参评学校建立了完备的校园安全防控制度,与当地派出所、交警部门建立密切联系,通过风险防范保障校园安全。在部分中小学上学和放学的时间段,当地交警部门专门派交警在校门口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有些学校与当地派出所建立有效的警校联动机制,发生安全事件时当地派出所能够第一时间知晓并派警力前往处置。
与此同时,各校坚持夯实基础,将法治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融合,使法治教育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在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中,任课教师以近期热点新闻为切入点,通过案例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加课堂法治教育内容的比例。以学生身边发生的真实事件为案例,有效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与趣味性,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法治教育实效显著提升。
(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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