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创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4-03-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开展教育创新是有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校长带领学校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内涵上说,追求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是单纯地追求教育在规模和数量上的扩大,而更是要追求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行动和新品质。从系统观来看,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实质上就是要发展教育的核心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而这些元素及其相互关系在过去很少被推进和变革,或者说传统的教育发展理念和方式只是泛泛触及。例如,当一些学校在日常中更多强调教师如何更加扎实地讲授时,那通过变革教师讲授方式来实现对学生主体性发展的“开启”效应就常常被忽略。要改变这种教育发展情况,唯一的选择就是创新教育的发展思路和行动。教育创新是取得教育今天之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之战略目标的动力之源。

    当前被称为教育创新的现象很多,但更符合教育创新本真内涵的教育行动未必多。在校长们的日常办学实践中,改变了某处校园颜色、使用了某一新电子教学设备,或者对学校的教育理念进行了个性化命名,都可能被称为校长的教育创新。确实,很多人也会认为教育创新可以发生于教育的时时处处。在此情况下,需要看到的是,似乎并不是每个教育创新都能显著够得上是“教育的”和是“创新的”。在此,一个基本的说法可以是,如果校长日常办学实践中的某个教育创新,既没有让人确信已显著地对“教育本身”进行了改变,也没有让人认可是对教育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积极改变”,那这样的教育创新顶多也就是相当边缘和浅层的水平了。所以,尽管我们可以接纳生活中广义的教育创新,但还是应该对教育创新进行必要的区分,以此让更契合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那些教育创新凸显出来。

    对于把握广泛存在的教育创新来说,有3个维度的区分是非常必要的:教育创新的系统位置、效果水平和社会认可度。在第一个维度上,我们需要看到,并不是当前称之为教育创新的所有改变都发生在教育系统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之上。一些教育创新要么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边缘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上,要么只是对一些教育因素进行了具体形式和材料上的小改变。因此,教育创新可以因为创新发生的系统位置而得到区分,那些更有意义的教育创新要发生在教育系统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上。在第二个维度上,我们需要关注不同教育创新有着不同的效果水平。一些教育创新仅能在有限的时间段中、在特定的教育活动上和在直观的表现层面才能找到影响作用痕迹,而另外一些教育创新则可以实现更持久、更广泛和更深层的积极改变。在第三个维度上,一些教育创新已在教育界成为模式、标准、样本甚至模本,而另一些教育创新还仅是个别教育实践者和一些教育机构认可的一种教育认识和做法。对广泛存在的教育创新进行区分,从根本上是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为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育创新要发生在教育系统核心位置之上,要有持久、广泛和深层的教育发展促进效果,要能够成为社会高度认可的教育模本。

    对教育创新的精准把握还需要直接深入到教育创新的核心内涵之中,需要从“具有实用价值”和“首次做”两个基本方面来确定教育创新的应有之义。从中文的词源来说,教育创新之“创”常常被认为是“首次做”的意思,首次做出某个事物或首次做到某个状态就是“创”。由此可以认为,教育创新就是在教育中首次做出新事物或首次做到新状态。这里还要注意到,创新之“新”并不能停留在“不陈旧”的常规意义上,而更应该进一步强调只有被人们承认价值的“不陈旧”才值得被大众称之为“新”,即创新之“新”本身有着价值意义上的社会认可性。把教育创新理解为在教育中首次做出新事物或首次做到新状态,这种思路在当代科学创造和创新的一些国外专门研究中也能找到类似的观点。科学研究者罗伯塔·乃斯在他比较受关注的《创造力危机》一书中就是从“使用价值”和“创造”两个方面把握创新的意思,并进一步强调了这两个方面创新内涵的辩证关系。从总体上可以说,教育创新既要强调“首次做”的行动勇气和智慧,又要强调“具有实用价值”的效果追求,教育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创新就是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从教育创新内在的辩证性内涵出发,进行教育创新特别要有机地做到追求审慎和追求大胆的平衡。最不利于教育创新的两种心态是过于谨慎和大胆乱为,这两种心态的根本问题是打破了教育创新辩证性内涵中的平衡性。进行教育创新的端正心态是有机地做到追求审慎和追求大胆的平衡,既要避免因为过于强调追求实用价值而造成的审慎性至上,又要避免因为过于强调追求“首次做”而造成的过度大胆。从逻辑上来看,如果只是追求对实用价值的保护和强调,不进行创新、坚守旧有做法是很多时候必然的选择。但是,还需要看到,必须进行教育创新的根本道理恰恰在于当前对教育规律的认识和应用是不足的,固守旧有做法本身就很大可能地意味着对教育规律掌握上的缺失和偏差。从另一方面说,只管大胆作为的姿态本身也具有很大的风险。教育创新要求的“首次做”在实质上是首次做出具有重要实用价值的教育事物,也包括首次做到具有实用意义的教育状态,所以如果只是首次做出可有可无的教育事物本身也不是教育创新应追求之义。

    概言之,教育创新就是首次做出和做到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教育事物和教育状态,其在根本上是对教育规律的新揭示和新应用,这都构成了铸就教育新辉煌和新传统的力量之根。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院长;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研究”[VAA23000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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