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供餐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4-04-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仕敏)日前,广西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工作进行部署,对2023年10月新纳入的50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和经费保障等要求。

    广西指出,食堂(伙房)建设经费由各地统筹中央、自治区及县级相关资金解决。各市县要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及其结余结转资金,用于食堂(伙房)建设和改造。自治区在分配相关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对2023年新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的50个县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和富余校舍改扩建食堂(伙房)。食堂(伙房)从业人员经费由县级统筹财力承担,不得以各种名义从营养膳食补助经费中列支。

    广西明确,各地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伙房)供餐,学校食堂(伙房)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不具备食堂供餐和配餐条件的,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可实行学校伙房或家庭(个人)托餐。同时,广西将持续加大学校食堂建设力度、加大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力度。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为学校学生食堂足额配齐合格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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