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象牙塔”到“实践场”的青春奔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4-07-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法学教育必须与时代发展接轨,培养目标必须与社会需求契合,理论学习必须与法律实务结合,坚持走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创新之路。”近日,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教授在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上说道。

    阳光学院法学院一直秉持“产业链办学、场景化育人”理念,主动走出“象牙塔”,步入社会“实践场”,打造“一体三翼四融合”场景化育人模式,依托律师、公务员、企业法务(含NGO)三大岗位平台,实现全方位育人。

    优化学科布局,理论实践一体推进

    近年来,阳光学院法学院立足央地发展,深入近百家企事业单位,了解人才需求,调整学科方向,优化学科布局与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以OBE理念为导向,结合毕业生与龙头企业需求,设计课程体系与实战课程。目前,法学院创新开设“环境公益法律诊所”“跟随法官办案”“跟随检察官办案”“跟随律师办案”“乡村法治实务”等实践课程,实践学分占比为39.06%,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一体融合。法学专业于2022年成功入选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深化协同育人,三大岗位平台精准对接需求

    阳光学院法学院持续深化与行业、企业、高校合作,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学院共建实习基地30余家,实现课程、教材、实习的深度衔接。与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进行战略合作,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术科研四个方面共享前沿成果。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为46.95%,在福建省位居前列。迄今已有百余名学生考入国内外知名高校深造。

    积极加大与“龙头+本地”律所的合作力度,深化合作内涵。法学院已与包括北京市盈科(福州)、广东华商(泉州)、福建名仕等在内的20余家律师事务所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学生进入律所跟随律师办案,律师走入课堂为学生授业解惑,有效实现了校企合作与双向赋能。

    加速司法与企业法务(包括NGO)人才培养,创新服务地方发展模式。近年来,法学院不仅同法院、检察院紧密合作,定期选派学生深入学习实践,还多次举办“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将“环境公益法律诊所”课程搬到环保基地,实现了课堂内外有效衔接、理论实践相互支撑。此外,法学院积极回应新时代地方发展的新需求、新命题,与三明市沙县区、尤溪县等深化校地合作,共同探寻服务地方与乡村法治的新路径。

    聚焦“四个融合”,汇聚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强劲动能

    专思融合,强化思政教育引领。法学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探索专业知识教育与政治价值引领的多维契合,通过法律援助、环境公益法律服务、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等惠民普法方式,把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教育目标落到实处。这一思政育人成效被多家权威媒体关注报道,2023年入选团组织“法治中国青春行”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团队名单,获得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等殊荣。

    产教融合,实施个性化分类培养。法学院以OBE理念为导向,精准把握法律服务市场动态,构建基于产业链需求的个性化培养体系。围绕核心岗位能力因材施教,引导学生以律师、企业家、公益志愿者等身份解决实际问题,为学生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千名校友就职于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国企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专创融合,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生态。法学院通过课程建设、实践实训、服务保障“三大工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了校内首个创业与专业相结合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福州律指针法务咨询有限公司。这一平台指引学生在各类法律实践中参与法律服务全过程,让他们切实感受法律服务市场情况,有效提高就业竞争力。

    多学科融合,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法学院以“法学+生态环境”为特色,融入跨学科背景,强化多学科素养。研发“法盾360°一站式服务平台”并申请著作权,依托虚拟仿真实验室和数字化法治资源,通过虚拟课堂和场景课堂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思辨能力,促进法学教育服务法治实践。

    未来,阳光学院法学院将继续坚持“四个面向”,按照“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成效导向”,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健全“院校所地”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文系阳光学院高质量教育工程“创新应用”项目“法律实务岗位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cxyy007]阶段性成果)

    (胡平 叶润真 翁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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