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青少年权益须厘清“尺寸”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4-08-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暑期过去大半,“开学经济”正在筹谋。学校附近往往是各类商家小店扎堆之处,但也有生意禁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但是,这个“周边”究竟是多少米?法律并未予以明确。据上观新闻报道,上海市人大代表、市三女中校长潘敬芳日前表示,去年年底,在学校附近开有一家餐馆,柜台一角在卖酒,并发现有商家售卖酒精饮料给学生的情景,建议对“周边”距离予以界定。

    周围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古今早有共识。应该说,在教育机构周边划出禁止红线,的确是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创设性立法规定。倘若学校、幼儿园周边灯红酒绿,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彩票销售点林立,将对青少年学生产生难以遏制的诱惑,带来较为严重的负面导向作用。

    客观上看,我国法律规定了“周边”,但没有具体予以明确。这其中既有现实的困难,也有立法者的考虑。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社情、民情差异大,就立法技术而言,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要更为抽象,不可能包罗万象、具体到方方面面。2021年3月,国务院某部门就“周边”问题函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当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复函:鉴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差异较大,未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具体范围作出规定,可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作出明确规定。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放权”地方进行操作的做法,并没有收到预期效果。比如,调研中发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过程中,不同地域对“周边”的理解和执行并不统一。媒体记者发现,就算是在同一个市,“有的区按照50米距离计算,有的按照200米来计算”。有的城市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条例,只是局域性解决了这个问题,又继续将明确“周边”的权力“下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具体范围由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民政和体育等主管部门确定”。这些做法,给法治统一、监督执法带来新课题。

    保护青少年权益,边界不能“模糊不清”。结合实际情况,国家法律层面明确的“周边”,应当在地方性法规立法层面尽早得到进一步界定。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通过立法,如《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校园周边200米是学生“安全区域”,在这一区域里,禁设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此前还有规定,不得销售不利于身体健康的“五毛零食”,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平心而论,这一立法试水虽然覆盖并不“全面”,对“售酒”即未作规范,但统一规范“周边”具体距离、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做法,仍值得其他地方参考和借鉴,共同推动“周边”更加清晰可辨。

    徒法不足以自行。各地立法明确了“周边”之后,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就是能不能做好监督执法。之前,一些地方在行政审批时,即有的放矢堵上了这个“口子”,对规定“红线”内的办证申请,一律不予放行,可以说做到了“釜底抽薪”。与此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还需要加强日常监督,不能等着校长、教师去发现,职能部门要加强主动性,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现象,跟进予以查处,让具体规范落实到位,共同守住法律防线,更好地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系空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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