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校对灾区学生减免学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8-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玉)日前,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锦州市等地遭遇历史罕见水灾,部分学生家庭财产及农作物遭受重大损失。新学期开学在即,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做好排查工作,将学生家庭受灾损失情况和目前面临的困难逐一进行登记。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并简化“绿色通道”报到手续。在校内公布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回答和解决灾区学生的各种问题。同时,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学生给予适当减免或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并提供临时困难(伙食)补助。辽宁省教育厅还要求相关市教育局,优先为灾区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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