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学术不端行为分析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1-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在北京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学术专制(差异:0.202);2.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96);3.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89)。

    在山东和广东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482);2.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252);3.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246);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91);5.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64)。

    在山东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强行署名(差异:0.228);2.学术专制(差异:0.218);3.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217);4.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99);5.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90);6.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56)。

    在广东与湖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387);2.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332);3.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172);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15);5.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66);6.学术专制(差异:0.066);7.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57)。

    在广东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299);2.学术专制(差异:0.275);3.强行署名(差异:0.268);4.为商业作虚假宣传(差异:0.260);5.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18)。

    在湖北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学术专制(差异:0.340);2.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84);3.强行署名(差异:0.274);4.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237);5.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83);6.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81)。

    单位类别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差异分析

    对于不同的单位,道德标准显著不同占50%(显著性水平0.1),并且可以发现高(中)等学校的道德标准最高。

    对于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612);2.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391);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08);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91)。

    对于科研院所与高(中)等学校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148);2.学术专制(差异:0.141);3.强行署名(差异:0.112);4.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069);5.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49)。

    对于企业与行业协会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514);2.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258);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23);4.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211)。

    对于行业协会与高(中)等学校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668);2.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410);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77);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241)。

    对于医疗机构与高(中)等学校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246);2.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79);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43)。

    科研工作或学习年限的差异分析

    大部分对比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占70%),不过我们可以发现通过显著性的这三组对比中均包括了6-10年组,并且可以发现6-10年组的道德标准均分别显著小于5年以下组、11-20年组和21-30年组。从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平均意义上来讲,当参加科研或者学习的年限在6-10年的时候,人们的道德水平普遍比较低,从而我们应该着力提高这部分人群的道德水平。

    改善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政策意见

    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下降造成的危害

    从上堆积条形图我们可以发现,对于造成危害的六个维度,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有较高或最高的危害程度(均超过50%)。通过横向对比,我们可以发现“阻碍科研工作者科研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与“影响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这两个维度的危害更为严重,原因是这两个维度下的危害具有更高比例的“较高”与“最高”程度的打分;同理可以发现“对青少年良好道德和诚信品质的培养不利”与“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与诚信建设”在人们眼里危害程度稍弱。

    根据以上结果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当人们的道德与诚信状况得到改善后,科研工作者科研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及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将会显著提高。国家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从而促进国家整体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加强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建设可采用的新措施

    对于新措施的有效程度,我们可以发现,“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严惩严重违反科研道德与诚信的科研工作者”、“制定科研道德与诚信的相关法律”效果更为明显,“较高”与“最高”的占比均超过了60%,所以国家如果想要加大力度改善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建设,可以着力采取这三种措施。这个结论很有意义,国家在提高人们道德水平上提出了很多改进方案,不过多数时候收效甚微,根据以上结论,我们以后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加大力度,采用更加有效的改善科研人员道德与诚信水平的方法。

    ???研究结论

    本文根据来自5个省市符合学历为“硕士”与“博士”的样本信息进行上述分析,主要得到如下研究结论:

    (1)对人们道德标准高低最具有影响力的5个因素是:“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等消极观念”、“行政干预,追逐小集团利益”、“社会舆论宣传导向不明,褒贬不力”、“急功近利思想严重”、“科研道德方面的自律意识薄弱”。由此可知,如果国家采取相关政策提高科研工作者的道德标准,首先要从这5个方面加以教育与治理。

    (2)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男性的道德标准要高于女性的道德标准。

    (3)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35岁以下的人们道德水平最高,所以我们可以着重提升中年人群的道德水平。

    (4)平均意义上讲,博士的道德水平要显著高于硕士的道德水平,这说明随着学历的增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也在提高。

    (5)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工作单位在科研院所或企业的人们道德水平比较高。

    (6)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当参加科研或者学习的年限在6-10年的时候,人们的道德水平普遍比较低,从而我们应该着力提高这部分人群的道德水平。

    (此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科研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社会学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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