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3)3=().-七年级数学

首页 > 考试 > 数学 > 初中数学 > 有理数的乘方/2019-02-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题文

(﹣1)+2=(    ),(﹣2)×3=(    ),(﹣3)3=(    ).
题型:填空题  难度:偏易

答案

1,﹣6,﹣27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1)+2=(),(﹣2)×3=(),(﹣3)3=().-七年级数学-”主要考查你对  有理数的乘方,有理数减法,有理数乘法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有理数的乘方有理数减法有理数乘法

考点名称:有理数的乘方

  • 有理数乘方的定义: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2、73也可以看做是乘方运算的结果,这时它们表示数,分别读作“2的2次幂”、“7的3次幂”,其中2、7叫做底数,6、3叫做指数。
    ①习惯上把22叫做2的平方,把23叫做2的立方;
    ②当地鼠是负数或分数时,要先用括号将底数括上,再在其右上角写指数,指数要写得小些。

  • 乘方的性质:
    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其性质如下: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
    (3)0的任何(除0以外)次幂都是0;
    (4)a2是一个非负数,即a2≥0。

  • 有理数乘方法则:
    ①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例如:(-2)3=-8,(-2)2=4
    ②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例如:22=4,23=8,03=0

    点拨:
    ①0的次幂没意义;
    ②任何有理数的偶次幂都是非负数;
    ③由于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因此有理数的乘方运算可以用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完成;
    ④负数的乘方与乘方的相反数不同。

  • 乘方示意图:

考点名称:有理数减法

  • 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

考点名称:有理数乘法

  • 有理数乘法定义:
    求两个有理数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乘法。

  • 有理数乘法的法则:
    (1)同号两数相乘,取正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2)异号两数相乘,取负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3)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交换律:ab=ba;
    (2)结合律:(ab)c=a(bc);
    (3)分配律:a(b+c)=ab+ac。

  • 记住乘法符号法则:
    1.几个不为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的符号为负;相反,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的符号为正。
    2.几个数相乘,只要有一个数为0,积就是0。

    乘法法则的推广:
    1.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2.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3.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把绝对值相乘。

    有理数乘法的注意:
    1.乘法是指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算法,引入负数后,乘法的意义没有改变;
    2.有理数乘法与有理数加法的运算步骤一样:确定符号、确定绝对值;
    3.掌握乘法法则的关键是会确定积的符号:“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切勿与有理数加法的符号法则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