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或化简:(1)(-1)0+|2-3|+2sin60°;(2)1x-1-2x2-1.-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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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计算或化简:
(1)(-1)0+|2-

3
|+2sin60°;
(2 ) 
1
x-1
-
2
x2-1
题型:解答题  难度:中档

答案

(1)原式=1+2-

3
+2×

3
2
       
=3-

3
+

3

=3.

(2)原式=
x+1
x2- 1
-
2
x2-1

=
x+1-2
(x+1)(x-1)

=
1
x+1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计算或化简:(1)(-1)0+|2-3|+2sin60°;(2)1x-1-2x2-1.-数学-”主要考查你对  绝对值,零指数幂(负指数幂和指数为1),分式的加减,实数的运算,特殊角三角函数值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绝对值零指数幂(负指数幂和指数为1)分式的加减实数的运算特殊角三角函数值

考点名称:绝对值

  • 绝对值定义:
    在数轴上,表示一个数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的绝对值。
    绝对值用“||”来表示。
    在数轴上,表示一个数a的点到数b的点之间的距离的值,叫做a-b的绝对值,记作|a-b|。

  • 绝对值的意义:
    1、几何的意义:
    在数轴上,一个数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该数的绝对值.如:5指在数轴上表示数5的点与原点的距离,这个距离是5,所以5的绝对值是5。

    2、代数的意义:
    非负数(正数和0,)
    非负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非正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a的绝对值用“|a |”表示.读作“a的绝对值”。
    实数a的绝对值永远是非负数,即|a |≥0。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
    若a为正数,则满足|x|=a的x有两个值±a,如|x|=3,,则x=±3.

  • 绝对值的有关性质:
    ①任何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大于或等于0的数,这是绝对值的非负性;
    ②绝对值等于0的数只有一个,就是0;
    ③绝对值等于同一个正数的数有两个,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④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绝对值的化简:
    绝对值意思是值一定为正值,按照“符号相同为正,符号相异为负”的原则来去绝对值符号。
    ①绝对值符号里面为负,在去掉绝对值时必须要加一个负的符号老确保整个值为正值,也就是当:
    │a│=a (a为正值,即a≥0 时);│a│=-a (a为负值,即a≤0 时)
    ②整数就找到这两个数的相同因数;
    ③小数就把这两个数同时扩大相同倍数成为整数,一般都是扩大10、100倍;
    ④分数的话就相除,得数是分数就是分子:分母,要是得数是整数,就这个数比1。

考点名称:零指数幂(负指数幂和指数为1)

  • 零指数幂定义: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零次幂都等于1。
    负指数幂的定义: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n(n为正整数)次幂,等于这个数的n次幂的倒数。
    指数为1: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1次幂,所得结果都等于这个数的本身。

考点名称:分式的加减

  • 分式的加减法则:
    同分母的分式相加减,分母不变,把分子相加减;
    异分母的分式相加减,先通分,变为同分母分式,然后再加减。
    用式子表示为:

  • 分式的加减要求:
    ①分式的加减运算结果必须是最简分式或整式,运算中要适时地约分;
    ②如果一个分式与一个整式相加减,那么可以把整式看成是分母为1的分式,先通分,再进行加减。

考点名称:实数的运算

  • 实数的运算:
    实数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其中无理数就是无限不循环小数,有理数就包括整数和分数。数学上,实数直观地定义为和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的数。本来实数仅称作数,后来引入了虚数概念,原本的数称作“实数”——意义是“实在的数”。
    实数可实现的基本运算有加、减、乘、除、乘方等,对非负数(即正数和0)还可以进行开方运算。实数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平方后结果还是实数。任何实数都可以开奇次方,结果仍是实数,只有非负实数,才能开偶次方其结果还是实数。

    四则运算封闭性:
    实数集R对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四则运算具有封闭性,即任意两个实数的和、差、积、商(除数不为零)仍然是实数。

  • 实数的运算法则:
    1、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它们的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可使用
    ①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即:a+b=b+a;
    ②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即:(a+b)+c=a+(b+c)。

    2、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3、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取正,异号取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n个实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积就为0;若n个非0的实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当负因数为奇数个时,积为负。
    (3)乘法可使用
    ①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即:ab=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