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1)[(-4)-(+7)]-(-5);(2)3-[(-3)-12];(3)8-(9-10);(4)(3-5)-(6-10).-数学
题文
计算: (1)[(-4)-(+7)]-(-5); (2)3-[(-3)-12]; (3)8-(9-10); (4)(3-5)-(6-10). |
答案
(1)[(-4)-(+7)]-(-5), =(-4-7)+5, =-11+5, =-6; (2)3-[(-3)-12], =3-(-3-12), =3+15, =18; (3)8-(9-10), =8-(-1), =8+1, =9; (4)(3-5)-(6-10), =-2-(-4), =-2+4, =2. |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计算:(1)[(-4)-(+7)]-(-5);(2)3-[(-3)-12];(3)8-(9-10);(4)(3..”主要考查你对 有理数减法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有理数减法
考点名称:有理数减法
- 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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