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3)-(-234)-(-123)-(+1.75).-数学

首页 > 考试 > 数学 > 初中数学 > 有理数减法/2019-02-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题文

(0-3
2
3
)-(-2
3
4
)-(-1
2
3
)-(+1.75).
题型:解答题  难度:中档

答案

(0-3
2
3
)-(-2
3
4
)-(-1
2
3
)-(+1.75),
=-3
2
3
+2
3
4
+1
2
3
-1
3
4

=-2+1
=-1.
故答案为:-1.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0-323)-(-234)-(-123)-(+1.75).-数学-”主要考查你对  有理数减法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有理数减法

考点名称:有理数减法

  • 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