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婚 八 年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當初是誓言,後來是責任,再後來是習慣。     ——题记     一个不小心,和胖胖结婚八年了。八周年称陶婚,如陶瓷样坚硬美丽。     胖胖晚我一年出生,严格说来,我娶他是老牛吃了嫩草的。其实,当年我对这根嫩草是相当不感兴趣的。我的梦中情人一定是根个子高高,斯斯文文,眉清目秀,最好长我十岁的老草。像表哥那样的最好。当然,我也不是胖胖的梦中情人,胖胖喜欢个子高高,长发飘飘的女生。一直到现在说起他的第一任女友,这家伙还会流着口水说当初那个女孩的妈妈如何喜欢他。对于这点我倒是深信不疑的,咱家胖胖一直是中老年妇女的偶像。     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胖胖嘴巴里的那颗假牙,每次吃饭吃到一半时,他总是很恶心的把假牙掏出来,摇一摇,再晃一晃,有时还会有菜叶子粘在上面。我想要不是心疼钱,那颗假牙早就被我扔进马桶里去了。据说,这颗假牙之前还是金色的,后来换掉了。     “我比你小,你要让着我!”     “呸!我比你老,你要孝顺我!”     现在看来胖胖确是个“孝顺”孩子:他三年都舍不得换一个手机,我一年可以换三个手机;他三个月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我经常一个月会买三件新衣服。恋爱加结婚十年如一日,所有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统统都是我先挑好了,才轮到他。那一年,我晚上丢了手机,第二天胖胖就不声不响的买了新的。那一年,胖胖一个月的工资是八百。还贴了老本才凑足了买手机的钱。我不是个虚荣的女人,但一直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就看他舍不舍得为你花钱。我想胖胖是爱我的,他有100元,会给我99元,自己留一元零用。     胖胖性子慢,脾气好;我性子急,脾气不好。(其实我脾气很好呀,不知为何也只有在胖胖面前我才是急燥的。) 偶尔温柔一下,必定藏着某种阴谋。可怜胖胖这些年来,也不曾见过我低眉顺眼,乖模乖巧的样子。久而久之,胖胖反倒习惯了我的霸道。前些日子,我一连几天都没空吼他。胖胖不安了,半夜摇醒我,眨巴着小眼睛,可怜兮兮的问:“老婆,你这些天这样温柔,是不是背着我干什么坏事了?说吧!你又偷偷买什么了?别再指望我给你还透支卡了!”     胖胖好吃,会烧一手好菜,讲究色香味俱全。我通常吃完饭,扔下碗筷走人。仔细算一算,我有三五年不洗碗,七八年不进菜场了。某次,公公婆婆不在家。我给胖胖打电话,想吃炒饭,胖胖说:“你把饭煮好了,等我回来炒就是。”我答:“不行,等你回来煮饭,煮熟了,你再炒给我吃。”胖胖回来,边淘米边摇头边叹气:“这样的懒婆娘,到哪找哦?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胖胖问:“当初你为什么会嫁我?”我答:“第一次进你家,看见了你家的大房子,就想着成吧,就这样吧。”胖胖说:“原来你喜欢的是我家的大房子啊。”我答:“可不就是嘛!”     其实,我想告诉胖胖,不管在哪,有胖胖的地方就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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