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珠
再见慧珠,太湖边的暖阳里。其时她只静默于那些追随的目光外面,却分明感觉到她。留意地望过去,四目相对。含笑的脸庞,霜染的发,暗红碎花冬衣,形神健朗。若只如此,便不以为然。身边簇拥着的大大小小三条神气的犬儿原是道惹目的风景。而她的目光显是对了我的,尤其这眼神传递给我一脉暖意的情感,仿佛正对我说什么提醒我想什么,看得心下温软又隐隐不安。我认识她么?一瞬不瞬对着她,急急忙忙去心里找。而我这凝视分明使她有些腼腆甚而躲闪,没容我稍有眉目,便给来人拉了上车。离去时,特意转身看我一眼,这次笑意深了。赶紧回笑与她。怔怔地望着开走的车,清晰地感觉错失了什么,却无从忆起,只好眼睁睁看着到了面前的逢会散失掉。
之前,这情形若一时想不起来或许也就淡了,没更多的时间用来想这些。时间涓涓地全给了一个地方。如今它在那地方黯然地酸了阵儿鼻子,就渐渐为我空出来,尤其静夜。月有些小,却这么好,安谧地悬于冬的青空,亮到一个人心里去。
终于想起,是多年前乡野里一个叫慧珠的女子。从她有些腼腆躲闪的眼神想起的。那是阔别乡村十年之后,十九岁的我飘逸地站在儿时玩伴乡邻中间用颇有些激动的口吻与大家絮话时感受到的她。彼时她已然粗壮的妇人模样,挽着儿子静默于围绕外面,嘴角噙着这笑悄然看我。便觉得那眼神有着入到心里去的深,又有着纤细却扯不断的远,觉得该是欢喜羡慕之余貌似躲闪的,被时光拉开的距离感。
童年在乡村度过。那个如火如荼的年代,因为糟糕的家庭成份,更因为父亲行事不慎累及母亲,致使母亲差点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辞职及时才逃过一劫,举家迁往近郊,以为乡村清静地方,大致可求个太平。而那样年代哪里来的桃源。几十户人家的村子里,我们是唯一的外来户。虽未划归黑五类,但地主资本家的出身却是人尽皆知。从这家里走出来的从没扛过农具的我们,再怎么质朴,在人眼里也是“资”的。那时候整个村落就我们一户不给用电。家里曾因父母热衷收听外文电台而遭掘地三尺。如此,父母的举动每每受着监视,作为孩子的我同样备受排斥。加之父母恐我年幼滋事对我严加管束,于是自源头我便孤独。
那时村子里哪家做了好吃的多半会箪些给要好的乡邻尝鲜。对此,才够得着木栅栏矮门的我常常满眼期待。终于有天,冷冷清清的我们也迎来了这温馨的一幕----随着声怯怯的招呼,那梳着辫子捧了粗陶大碗的女孩被母亲欣喜地迎进门来,桌上便搁了难得一见的亮晶晶香气四溢的玉米。那一刻真好兴奋,那股刚出锅的熟热的鲜香到了今天都说不出地好闻。
女孩便是慧珠。那张脸留给我最清晰的记忆是她的笑----分明有些腼腆,甚而谦卑的笑意。这让不屑于那些根正苗红者煞有介事的睥睨的母亲大为欢喜。作为礼尚往来,便让姐姐回送些于他们颇为稀罕的日用品过去。接着我被破例允许到她家玩。然后便有她父母前来串门。渐渐地一家人开始打破固步自封的局面,与外界的接触多起来,而我幽寂于矮门里油灯下的童年也终于盼来了田野里野性的放飞。当然许多情形还得瞒着家人。野气终究是不允许的,稍有差池等着我的便是棍棒。为能让我走出家门,慧珠便教我识得各种野菜。有了挖野菜的藉口也就可以名正言顺与他们伴一处了。
那才是真正的童年时光。春天,油菜结出的小荚掐了头尾就是只脆亮的哨子,五月的麦芽能嚼出泡泡糖的滋味;入夏,嫩嫩的知了猴,宝贝似的蝈蝈,南瓜花里的纺织娘……蜻蜓更不用说,时而捉来放家里,蚊烟条都不用薰的。夜里常会想着帐子外面的它们,是不是在捉蚊子吃;秋日虫声遍野,那比我手指都长的蚱蜢,捏了两条后腿也便乖乖给人拜年,至于蟋蟀,偶尔会捉到脸给削了一刀的那种,赶紧放掉。“棺材头,吃死人的。”便觉得身为“棺材头”也是种幸运,没人敢碰,大可无扰地过自己的日子,多好。长更大些,便加入野地里大呼小叫的迷藏,甚至举着竿子进坟茔去打野兔……而最喜欢的还是坐清泠的小河边,看皮猴们打水仗,捕鱼捉虾。每捉了虾就拧出肉来嚼,说是甜的。便在心里玩味,终究觉得生的吃不下去。倒是用皮虫钓到过青蛙,又给放了。玩伴们的叫声越来越远,新鲜的清芬一望无际。蜻蜓晶亮的翅翼如快口玻璃划破空气,带响,给骄阳晒出腥味来的水粼粼地炫目,蝉声从头顶一阵儿一阵儿地泻下……沉浸于丰饶质朴的野趣,才知自己原可以如此快乐。这快乐当是慧珠给的。至此,生趣的乡野对我的吸引已无可抵挡。
那时父母为提防我在外滋事,按惯例如有谁上门告状,定会当人的面训斥一顿甚至佐以棍棒。在他们眼里凡事都是我的错: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怎会找上门来?若真无过失也起码是种警醒。日久,便助长了某些刁蛮乡人无事生非的劣行。对此,慧珠知道了总会袒护我,尽可能使我免受欺凌。而离开乡村前发生的那桩事件更令我终生难忘。
某日晌午,隔壁与我们素来不睦的邻人嚷着他家的鸡给我藏起来了,不由分说就进屋里搜。心高气傲的母亲哪受得了这般无礼,愤怒地大声呵斥,可邻人理都不理,结末硬是从两位姐姐的睡房里找到了那只鸡。这下“人赃”俱获,再难听的话都给骂了。哑口无言的母亲被怒火狂暴地燃烧着,那顿叫人惶恐至极的劈头盖脸在我心里被时间拉长到麻木,而最终等来的却是冷冷一句:“自己去死吧。”我记得那是二年级暑假的第三天。那年我虚龄九岁。那一刻我懂得了蒙冤与无助的至深的悲凉。我拖着自己的身影步出家门。没有乞怜。没有胆怯。没有回头。没有留恋。我的心已经先于躯体结束了。我看不见门口纷纷的围观者,感觉不到毒辣的日头。这世上恍然只剩下我,而我该做的就是让自己消失掉。
如今怀想,我能来到今天,是否多亏了慧珠关键时刻赶到的那句证言呢?“我亲眼看见这鸡是被你们自家的狗惊飞了躲人家里去的!”那一刻的委屈,才轰然决堤。真的,这个家从没有戏言。所以,我也习惯了没有。所以,不能对我说重话。
而我们也终于要回城里去了。搬走那天早上,慧珠递过本小书来,是我企盼的《马兰花》。沮丧地说:“我们今天就搬家了……”她掩了旁人的视线小声说:“送你的,赶快藏好。”
六年乡村生活,慧珠无疑是待我最好的一个。因为她,童年更让我怀恋。浮云一别,几年前曾再度回去看望。可惜,昔日的乡野早被林立的商宅占据了,路都成了柏油铺就的,一切都已无从相认。童年的玩伴若能得见,也都老了吧。当年我是这群人中最小的一个。也不知他们如今在哪里,可都好。
慧珠长我六七岁的光景。从没叫过她一声姐姐,而心里,原是一直把她当了姐姐的。如今想起她总也有些腼腆谦卑的笑意,以及后来的这种躲闪,大概觉得从城里来的我们生活终是优越一些,令她想往吧,所以才把这样的笑意以及最为柔和的口吻(慧珠实则挺泼辣的,也会大着嗓门粗枝大叶地讲话甚而骂街)——总之,她把最好的自己给了我们。而她不知我是多么地感激她带我融入了乡村生活,使我得以享受真正意义上的童年,那段记忆于我如此重要,那份纯真快乐影响了我一生。其实我没什么好羡慕的。我的岁月,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好在上苍赐予了我阳光的性情。而更为灿然的笑声,她的日子里一定比我多得多,她知不知道自己的幸福呢。
如今心里的人事一旦来到眼前,桩桩件件总是对方的好。这也是时光待人的好吧。如此,离散也不尽是伤怀的事情。存着这份眷恋,他年相忆若还能暖着心怀,又有什么可憾呢。况人生里的逢会原是不知道的,注定的。如同那天一时兴起就去了太湖,就遇上了,就用笑,急急地相认了。缘在,人生何处不相逢。而心与心的逢会,更不必定然的面对。一如我此时想起她来,她亦当能感知如水的月色里,我正回到有她的那段岁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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